各县(区)发改局、财政局: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90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雅安市财政局
201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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