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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县采取措施加强“4.20”捐赠资金管理

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3-12-25 15:1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监管体系。及时成立了抗震救灾资金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加强对捐赠资金的监督检查,基本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体系。二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完善内控制度。制定和完善捐赠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专人专帐管理”,严格按捐赠人意愿使用资金,使社会捐赠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为实现廉洁重建、节俭重建、高效重建提供制度保障。三是建立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公布、公示捐赠资金使用情况,主动向捐赠人反馈捐赠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截至目前,全县共接收“4.20”芦山地震捐赠资金1061.45万元,其中:定向捐赠资金157.27万元,非定向捐赠资金904.18万元,按重建规划和捐赠人意愿已全部落实到具体项目上,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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