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抓灾后重建契机 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市治理办督导名山区2013年度“美丽乡村”创建工作
来源:市城管执法局
发布时间:2013-12-24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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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自行申报、逐级推荐、初审公示等程序,我市名山区前进乡清河村等34个村庄被列入2013年度“美丽乡村”(原名环境优美示范村庄)创建范围。针对名山区前进乡、建山乡两个乡镇从未开展过示范工程创建的实际情况,12月11日,市治理办主任雷永忠同志带领相关工作人员赴名山区现场督导“美丽乡村”创建工作。
督导组一行先后察看了名山区前进乡清河村、楠水村、新市村及建山乡见阳村“美丽乡村”创建工作推进情况,并在现场就名山区“美丽乡村”创建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紧抓此次“4·20”芦山地震灾后重建契机,将“美丽乡村”创建工作和灾后重建工程相结合,提升乡村整体形象。二是对照“美丽乡村”考核标准,理清创建思路,针对各个创建村实际情况,倒排工期,加快推进;三是以村委会为中心,精心规划,打造亮点;四是广泛宣传,强化沿线及周边环境治理;五是针对考评细则,加强档案资料收集、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