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突出重点强抓普法,服务农村依法治理
全面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龙头,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为出发点,以“法律六进”和省级“法治县(区)”创建为载体,不断提高司法行政法制工作的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着力为“五位一体”布局年和“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伟大中国梦,共建繁荣美丽新雅安做出应有贡献。2013年,全市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中,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145次1639人;公务员法制培训56次2360人;培训农村普法骨干 98次5269人;送法进社区179 次;送法进乡村 141次;青少年接受法制教育 14269人次;媒体宣传法制新闻3490余条,举办法制专刊119期,印发法制宣传资料43000余册。
1.深入开展专项宣传活动。以“金熊猫”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三月法制宣传月”、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涉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传单、宣传栏、培训会等多种形式,根据农民对法律的实际需求,重点宣传涉及村委会选举、婚姻家庭、土地承包和义务教育等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着力提升农村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如汉源县举办基层“六五”普法宣讲员、骨干培训班,30余名基层普法骨干集中“充电”,荥经县广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影响换届选举工作开展,切实提高村(居)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解决民间纠纷的能力。以此提高党员、村民和参与竞选人员的纪律意识和法律观念教育,教育引导他们采取合法、正当方式有序参与竞选,自觉抵制换届选举中“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
2.做好涉灾及灾后重建法制宣传工作。“4.20”芦山地震后,市依法治市办与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大力宣传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引导干部群众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各种矛盾纠纷,对稳定灾区群众情绪、维护灾区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针对地震灾害引发的各种矛盾纠纷,广泛收集市级各部门需要宣传的相关政策法规资料,有效整合,迅速编印了《抗震救灾恢复重建 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宣传资料》3000册、《地震灾害后常用法律知识宣传资料》2万份,将《抗震救灾基本法律常识》1.2万余册发送到各受灾县(区)机关单位和群众手中,及时解释法律疑问。
二、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基础性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组织开展“随手调”活动,维护灾区稳定。一是总结推广“一亮二有三随手”(即:“亮身份”;“有人民调解组织、有便民服务牌”;“随手调、随手记、随手报”)工作法,获得了省司法厅、省大调解办的充分肯定。“4.20”芦山地震发生以来,全市共悬挂法律服务便民牌1334块、指派法律顾问262名、辐射913个村(社区)和153个受灾群众安置点,制作发放“人民调解”袖套7000余个、“法律服务”袖套1000余个,调解各类涉灾矛盾纠纷7000余件,接待法律政策咨询4万余件,发放法制宣传资料5万余份,开展涉灾矛盾纠纷形势研判30余次,提供建议90条。二是组建抗震救灾调解网络。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芦山县芦阳镇组建了5个“板房人民调解室”,获得了黄彦蓉副省长充分肯定。宝兴县成立了全市首个“帐篷人民调解室”,开通了“灾区人民调解直通车”。三是组建疑难矛盾纠纷专业队伍。6月,雅安市先后组建了市、县(区)疑难矛盾纠纷专业调解工作组9个,积极开展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攻坚,成功调解了涉访、涉重大人员的重大疑难复杂纠纷30余件,有效提升了人民调解的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如,名山疑难矛盾纠纷专业调解工作组成功化解一起历时6年的涉访纠纷,荥经县疑难矛盾纠纷专业调解工作组先后调处了涉及重建项目伤亡案件12件。
2.探索建立“人民调解进项目”工作机制,服务科学重建。“调解进项目”工作机制是将人民调解的优势与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需要的有机结合,着力体现“预防为主、调解为先、民生为重、整合力量、方便群众”的矛盾纠纷化解理念。各地根据灾后重建的需要,一是建立工程项目内部化解纠纷机制。在工程项目内部设立人民调解室,主要负责排查、受理、调解、疏导内部矛盾纠纷,如务工人员之间、施工队伍之间、务工人员与施工方之间、施工方与周边群众之间的一般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做到“一般矛盾纠纷不出工地”。对于不能化解的内部矛盾纠纷,工程项目内部人民调解室及时引导当事人到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及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理性表达诉求和寻求帮助。二是建立矛盾纠纷合力化解机制。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及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加强与工程项目内部人民调解室的沟通和衔接,及时受理和化解工程项目内部人民调解室引导、分流出的矛盾纠纷,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主动配合人事劳动、国土资源、人民法院(庭)等有关部门运用行政、诉讼等手段解决纠纷。三是建立重大复杂矛盾纠纷攻坚机制。在县(区)组建 “重大复杂纠纷调解小组”,组织熟悉工程项目相关法律法规、业务情况和灾后重建政策等专业知识的人员参与。主要负责调处辖区内工程项目实施中发生的重大复杂矛盾纠纷,积极协助灾后重建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特别针对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污染、劳动安全等涉及面广、人数众多的矛盾纠纷以及查找出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分析预判。目前,“调解进项目”工作正在各地有序落实,名山、芦山、天全等地相关建设企业已经在工程项目内部设立了“人民调解室”。截至11月底,全市各项目点人民调解组织和司法行政机关共受理项目规划、征占用地、倒房排危、资金筹集、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环境保护、劳动用工等涉项目纠纷1568件,成功调处1427件(其中,重特大纠纷15件),成功率91%。
3.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动态管理评估机制。一是总结完善评估机制。将“社会矛盾纠纷动态管理评估机制”作为人民调解工作信息化的有效载体,建立评估机制意见反馈机制,广泛收集基层意见,完成《2012年度社会矛盾纠纷动态管理评估机制建设情况专题报告》,不断增强评估机制的实用性、可操作性。二是推进“大调解”工作体系信息化。探索拓展评估机制覆盖领域,指导宝兴县将法院、公安局、工商局、国土局、信访局等部门受理调处的矛盾纠纷纳入到矛盾纠纷“大调解”动态管理评估系统,探索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和社会矛盾纠纷形势研判科学、合理的有效途径。11月,雅安市在征得省大调解办同意后停用《四川省“大调解”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推广使用《雅安市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人民调解信息化促进了“大调解”工作体系信息化。三是加强矛盾纠纷形势研判工作。2013年,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主动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供矛盾纠纷形势研判188次,其中,涉震矛盾纠纷形势研判128次。获得市、县(区)党政领导肯定批示1次。
三、抓法律服务工作,助推农村经济发展
1.抓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截至12月16日,全市共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18493人次,其中案件1468件(每件计2人次),咨询15557件,完成省上下达目标任务14000人次的132.09%。雨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县级规范化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大厅建设已经完成并通过省法律援助中心检查验收,全市15个乡镇为今年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点,已建设完成15个。开展岁末年初为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专项行动,2013年共办理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案件41件,为1523名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追讨农民工工资1623.5万元。
2.抓好法律服务工作。截至目前,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300家,增长3.45%;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380件,民事案件诉讼代理935件,行政案件诉讼代理15件,非诉讼法律事务130件,仲裁123件。办理国内公证7190件,涉外公证513件,涉港澳台公证17件,办证总件数增长24.36%。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147家,增长1.38%,代理诉讼事务1117件,代理非诉讼事务159件;解答法律咨询10028人次。
3.抓好司法鉴定便民惠民。截至11月底,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共受理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精神病鉴定等委托1295件,实施鉴定1856项,共解答来访来电咨询1507人次;共实施鉴定援助113件,减免收鉴定费62900元。实施涉农鉴定628件。
2013年,建立法律顾问团18个,法律顾问团组提供专项法律服务83件次,接受“法律体检”企业129个,为企业提供“法律体检”129件次,建立企业“健康档案”83件。
五、做好联系村以及帮困工作
深入联系村名山区蒙顶山镇槐树村及贫困户“六类群体”家中,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采取一帮一、接穷亲的方式,扎实开展帮扶活动。截至11月,局党委一班人10余次深入联系村、帮扶户家中,为联系村和联系户解决生产、生方面的实际困难3件,为联系村购买电脑、打印机、音响等设备,为贫困户送去棉被、大米、清油等暖冬物品共计10000元,赠送法律、农村科技书籍40余册,开展法制宣传活动3次,分发各类法律书籍、宣传资料300余册(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0余人次。
2013年春节前夕,全市律师开展了“执业为民送温暖、法律服务献爱心”活动。8家律师事务所为9户特困家庭送去了慰问金3900元和部分大米、食用油等慰问品。市律协被市委安排联系名山区水碾村,已经完成结对帮扶工作,向村委会赠送电脑、打印机各一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