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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司法局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3-12-24 10:3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上报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承担的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前三季度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宣传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完善了法治雅安创建工作体系。

2013年初,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召集党政机关、司法机关、民主党派、新闻媒体、社会科学、法学、企业、教育、律师、社区、金融、医务等各方面代表参加法治雅安建设座谈会,围绕推进法治雅安建设主题,共同研究法治雅安建设目标体系、基本路径和工作措施。同时,组织人员到成都、广安、遂宁等市(州)学习借鉴法治城市创建的成功经验,结合实际草拟了《关于法治雅安建设的规划》,并多次征求了市级各部门和各县(区)意见,收集汇总了近80条修改意见,最终建立法治雅安创建工作体系。

(二)以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活动为载体,加强重点对象普法。

一是注重结合,抓好载体建设。通过“三八”妇女维权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民俗节庆开展好法制宣传活动。在“三八”妇女维权周期间,邀请市法院法官为雨城区孔坪乡100余名妇女骨干讲授家庭财产分割,妇女、老年人权益保护,夫妻财产分割、防范家庭暴力等方面的法律知识;组织市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律师现场解答法律咨询,受理妇女权益保护法律援助申请1件;围绕“3.15”活动主题“扩消费、惠民生、促发展”,针对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和专项整治活动。市消委会、雅安日报、雅安电视台于3月15日至16日在雨城区三雅园组织开展“3.15”消费维权大型宣传咨询活动,50多个单位、企业参加。组织四家律师事务所组成“消费维权律师顾问团”,现场解答消费者就商品房、通讯、食品等热点问题的法律咨询,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权,增强消费信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假劣药品鉴定常识、药品不良反应以及用药安全等食品药品知识宣传活动,提高了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围绕各县(区)旅游节庆,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利用石棉的“黄棵柑节”、汉源的“梨花节”、芦山的“中国芦山乌木根雕艺术节暨油菜花开.七里夺镖”民俗节活动,积极开展相关法制宣传;结合2013年“春风行动”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促进求职者和企业用工的需求对接,防范劳资纠纷。

二是加强重点对象普法。利用各级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培训合作院校,将有关法律法规列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着力培养干部的法治素质。如市委举办预防职务犯罪宣讲会;市政府制定《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坚持常务会前学法;市人大常委会对市级部门新任负责人组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举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专题讲座;汉源县组织党员干部到法庭旁听案件庭审、到看守所接受警示教育。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依托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体系,通过聘任政法干警担任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等形式,全市90%的学校配齐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8个县(区)均建立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16所中小学校被命名为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3所学校被命名为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名山区中小学校开展以“法在我心中”为主题的法制演讲比赛,宝兴县坚持开展“法雨育人”进校园系列讲座活动,市、区检察院联合开展“法制情景剧进校园”活动。加强农村群众法制宣传教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进万村(社区)”工作的通知》(雅司办发〔2013〕33号),整合法律服务资源,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法律咨询、法制讲座等活动。名山区司法局加强督促指导工作,对去年建成的61个法治村(社区)实行巩固、规范、提高,今年又重点指导推进一批村(社区)开展基层法治创建,进一步发挥村(居)民法律学校的作用,广泛组织村(居)民学法用法。市检察院和汉源县检察院干警深入九襄镇开展“送法进乡镇”活动。

(三)及时开展“4.20”涉灾法制宣传,助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

一是积极组织部署涉灾宣传工作。“4.20”芦山地震后,市依法治市办与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大力宣传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引导干部群众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各种矛盾纠纷,对稳定灾区群众情绪、维护灾区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编印、分送涉灾普法资料。针对地震灾害引发的各种矛盾纠纷,迅速编印了《抗震救灾恢复重建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宣传资料》3000册、《地震灾害后常用法律知识宣传资料》2万份,协助市政协将《抗震救灾基本法律常识》1.2万余册发送到各受灾县(区)机关单位和群众手中,及时解释法律疑问。

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涉灾宣传。市司法局组建灾区法律服务队深入13个重灾乡镇,悬挂法律服务便民牌1334块,辐射913个村(社区)和153个受灾群众安置点。宝兴县抽调公、检、法、司、群工局工作人员组成4个法律服务宣传队,芦山县开通法制宣传大篷车,进驻村(社区),宣传涉灾法律知识,引导群众正确对待和依法处理涉灾纠纷。

二、建立完善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等领域调解平台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劳动争议调解平台建设情况。全市已有芦山县、宝兴县、天全县、雨城区4个县(区)挂牌成立了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截至目前,全市劳动争议调委会共接劳动争议咨询1400余人次,受理各类劳动纠纷990件,调解成功688件,成功率69.49%,未发生因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情形。

(二)医患纠纷调解平台建设情况。全市已有雨城区、天全县、芦山县、汉源县、荥经县、名山县6个县(区)挂牌成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截至目前,全市医调委共接待医患纠纷咨询1600余人次,受理各类医患纠纷128件,调解成功102件,成功率79.69%,涉案标的1800余万元,未发生因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情形。

(三)交通事故调解平台建设情况。全市已有8个县(区)挂牌成立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2013年3月,荥经县新设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个人调解室1个。截至目前,全市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调委会共受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11047件,调解成功10951件,成功率99.13%。未发生因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情形。

(四)山林土地纠纷调解平台建设情况。全市已有雨城区、天全县、芦山县、荥经县、名山县、汉源县6个县(区)挂牌成立了山林土地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截至目前,全市山林土地纠纷调委会共受理各类山林土地纠纷4083件,调解成功3528件,成功率86.41%。未发生因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情形。

三、未完成目标任务及情况说明

(一)全年未完成的目标任务。

1.至少一个县或区能评上“省级法治县(区)”;

2.开展2013年全市法制宣传好作品评选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3.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4.迎接省上“六五”普法中期检查;

5.配合市教育局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评估工作。

(二)未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说明。

年初上报市政府奋进目标中我市争取至少一个县或区能评上“省级法治县(区)”。截至目前,雨城区、荥经县积极争创“省级法治县(区)”,已通过群众测评、行业测评和专家考核,待省政府最终确认并命名。“六五”普法中期检查已做好迎检准备,等待省上检查考核。

其他目标任务年底能够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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