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联合转发了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纠风办《关于印发<2013年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的通知》,并要求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将属本级定价权限内制定的涉农收费和价格,按省上下发的目录范围制作成公示牌或公示表,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及时公示到乡镇、村组,使广大农民及时了解国家的涉农收费政策,从而明明白白交费。(收费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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