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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雅安市雨城区雅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公司免缴主要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2年的批复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3-12-23 13:0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雨城区发改局:

你局雨发改价格〔2013〕5号、雨发改价格〔2013〕2号、雨发改价格〔2012〕16号已收悉。根据雅府发〔2007〕18号文第七条第二款以及雅价办〔2008〕251号文之规定,经过审核,雅安市雨城区雅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雅安乾康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雅安市雨城融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公司属新开办企业,经请示雅安市政府(主要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以上3家公司免缴雅安市主要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2年。

特此批复。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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