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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安全生产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市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3-12-20 14:0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安全生产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
  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安全生产办公室、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市属重点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尤其是灾后重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按照中宣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3〕37号)、四川省安全生产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四川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川安办〔2013〕45号)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今年我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今年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实现伟大中国梦、重建美好新家园”为主题。各地、各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围绕这一主题,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紧围绕确保灾后重,确保群众安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基层基础、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安全监管监察水平、完善长效机制等重点目标任务,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强化全民安全意识,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为灾后重建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生产保障。
  二、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于2013年6月1日至30日在全市各地、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各企业同时开展。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1.活动时间。2013年6月9日(星期日)。
  各县(区)安办牵头,安委会成员单位、重点企业共同参与,创新形式和内容,深入灾区,尤其是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结合受灾群众需要,开展集中咨询活动。
  2.内容及方式。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集中向群众宣传安全生产知识。
  (1)分生活安全(电力、燃气、通讯等)、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矿山安全、建筑安全、综合类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版块,开展现场咨询及受理举报;(2)安全监管、公安、交通、质监、建设等部门组织制作安全生产典型案例等展板,以案说法;(3)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
  (二)开展灾后重建农民自建房安全宣传专项咨询。
  市安办牵头,市规划和住房保障局负责,前往灾区开展灾后重建农民自建房安全宣传专项咨询,开展乡镇安全管理人员就如何开展农民自建房安全管理主题培训。
  (三)开展职业健康安全宣传。
    各县区要组织动员辖区内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通过举办事故案例和事故模拟教育展览,做好职业健康知识宣传活动,深入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提高企业人员对职业健康认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和减少职业危害,保障企业员工生命健康及相关权益。
  (四)开展煤矿安全“双七条”专题活动。
    各县区要按照“刚执行、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进一步深入宣传贯彻《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8号)和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统称“双七条”)。各产煤地区和相关部门要坚持宣传与督导相结合、培训与执法相结合、表扬先进与惩戒落后相结合,多渠道、多层次深入推进“双七条”在所有煤矿得到切实执行并见到成效。
  (五)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系列宣传活动。
  各单位结合工作职责和行业领域特色,结合行业领域安全检查,组织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①安全监管、卫生等部门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健康宣传;②公安部门利用“交警赶场”、交警信息平台、交通安全检查点等平台,组织对驾驶员和社会公众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尤其要深入受灾群众安置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③交通部门组织对车站、码头、运输企业安全宣传,继续抓好客运驾驶员承诺、水上救生衣行动等宣传工作;④建设部门组织对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安全宣传工作;⑤旅游部门组织对旅游景区、景点开展安全宣传工作;⑥教育部门通过组织安全主题班会、应急逃生演练等活动,组织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动员学生带动家庭主动抵制安全违法行为,不坐超速、超载车、船,不酒后驾驶,驾车自觉系安全带,自觉遵章守纪;⑦质监部门组织对游乐设施及特种设备的安全宣传;⑧电力、燃气等企业组织对安全用电、用气的宣传;⑨企事业单位组织符合单位特色的宣传,悬挂安全标语,营造安全宣传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要高度重视,明确工作责任,在组织开展好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各项活动的基础上,密切配合好上级和相关部门开展活动。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要虚实结合,紧紧围绕受灾群众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组织人员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等高危行业(领域)大力开展执法检查、隐患排查、应急演练、教育培训和宣传报道等活动。积极动员企事业单位自主开展活动,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文化氛围。
  (三)创新形式,营造氛围。要按照活动总体要求,突出“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结合自身特点,创新工作思路,在形式和内容上突出特色,增强活动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要及时与新闻媒体沟通联系,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安排版面和时段,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时报道全市各地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曝光安全违法行为和反面典型,传播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知识和安全文化,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请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市属重点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分别于6月10日前和7月3日前将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报市政府安全生产办公室。

                            雅安市安全生产办公室

                              201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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