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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3-12-20 13:5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市属以上驻雨城区重点企业: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开展安全大检查的要求,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川安委〔2013〕18号)、《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办公室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的通知》(川安办〔2013〕71号)和《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调度统计和公示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13〕83号)安排,现就进一步做好安全大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力组织开展好彻底的安全大检查。市安全生产办公室成立了全市安全大检查办公室,负责对大检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各县(区)、市级各牵头部门均应设立安全大检查工作办公室,组织指导和监督本县(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大检查工作。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市属以上驻雨城区重点企业尚未上报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及负责人、牵头单位和联络员名单的,务于7月20日前报市安全生产办公室(市安全监管局)。各生产经营单位也要制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并将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每月上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二、切实落实工作责任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和分级属地的原则,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严格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公共安全领域的监管责任。通过多形式的检查督查,切实做到真查真改、真整真治。对大检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定期分析研究,及时通报。
市级检查要全覆盖所辖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管理的企事业单位,以及辖区内的中央在川、省属重点企业。要对各县(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县级检查要全覆盖本辖区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市级督查检查要以暗访为主。市、县(区)对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隐患排查清单、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要进行检查、抽查,并建立档案,如发生事故,要将其作为依法查处的重要依据。
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带队开展暗访,并将暗访点位、发现的问题、处理及整改情况以表格形式报市安全生产办公室。
本次安全大检查要来严格执法、落实整改。对查出隐患拒不整改或查出重大隐患、问题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组织纪律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每次检查,都要认真填写检查情况表并形成检查台帐。检查结果报告、检查台帐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送当地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存档备查。对因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不仅要严肃追究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还要倒查检查人员的责任。
三、切实做好安全大检查调度统计、信息和公示工作
大检查期间,要每周调度各县(区)、各行业(领域)大检查工作进度和典型案例,定期在《雅安日报》等主流媒体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各县(区)、各行业(领域)大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以及被查处的典型案例(见附件1)。由各县(区)、各行业(领域)大检查办公室报送市安办(市安监局)汇总上报和公示。
同时,做好安全大检查调度统计、信息报送工作。
(一)每周三之前需向市安办(市安监局)按时报送以下材料。
1.各县(区)、市级各部门报送至少1条反映大检查主要做法、成效和发现的突出问题等方面的工作信息及1—2个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2.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报送上一周本县(区)、相关行业(领域)大检查工作覆盖进度(见附件2);
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组织大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查处的典型案例(见附件3);
4.随时报送大检查工作的好做法和先进经验。
(二)每月18日之前需向市安办(市安监局)按时报送以下材料。
1.各县(区)、市级各部门本月大检查进展情况及问题分析的月度总结材料。主要内容为开展大检查采取的主要措施及进展情况;大检查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2.各县(区)、市级各部门报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见附件4)。报送方式:通过网上报送系统(网址http://zftj.chinasafety.gov.cn/bb/xzzfsy1.asp),或者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市安办(市安监局)。
(三)报送大检查总结。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要将总结报告于9月25日前报送市安办汇总后报市政府。
(四)市属以上驻雨城区重点企业:在每月3日之前报送上月对所属企业开展大检查的进度和查出的典型案例(见附件5)。
(五)报送方式
1.通过党政网公文交换箱(市安监局)报送。
2.通过传真报送。报送的大检查情况表、覆盖进度和重大安全隐患及典型材料等材料,需加盖公章后传真,同时通过党政网报送电子版。
联系电话:2351316  自动传真:2351468
四、切实落实有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大检查工作,严格按要求开展安全检查。要抽调敬业、责任心强的干部负责各项统计信息收集工作,及时汇总工作进展情况。
(二)专人负责。请各县(州)、市级各单位大检查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调度统计、信息上报工作。在7月20日前将本县(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办公室负责人、调度统计信息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送市大检查办公室(附件6)。
(三)专门落实。各县(州)、市级各单位要给检查人员,统计和信息上报人员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劳动保护装备,既要履行好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责任,又要保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各类信息、报表从发文之日起开始报送。
附件:1.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公示表 
2.安全生产大检查覆盖进度表 
3.重大安全隐患及典型案例查处情况表 
4.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 
5.市属以上驻雨城区重点企业大检查覆盖进度和典型案例表 
6.安全生产大检查调度统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雅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3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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