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五举措强化灾后科学重建跟踪审计
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3-12-19 16:25
浏览次数:
字体:
[
大
中
小
]
收藏
收藏
打印
随着芦山县灾后科学重建项目的陆续开工,为使每一份重建资金用在“刀刃上”,芦山县审计局进一步强化组织、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灾后重建跟踪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提高认识,明确目标。按照第三届市委常委会第56次(扩大)会议和全市审计工作座谈会精神,要求全体审计人员按照“等不得、拖不得、慢不得”的工作要求,紧扣灾后恢复重建这一首要任务,全身心主动投入灾后重建各项工作中,以“促进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顺利实施,保障灾后恢复重建不出重大问题”为审计目标,细化工作方案和措施,全力开展跟踪审计。
二是制定方案,落实责任。按照省、市关于“4.20”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工作方案,结合芦山县实际,制定了《芦山县“4.20”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方案》,明确了灾后恢复资金、项目跟踪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审计范围、对象、重点等内容,并结合全市重建委每月的工作安排,以资金为主线,选取重点项目、重点领域作为各阶段跟踪审计的重点对象。
三是总结经验,建章立制。认真总结,吸取“5.12”汶川地震灾后重建的经验,梳理形成了《关于“5.12”重建项目结算审计中发现问题及建议情况的报告》,并通过县重建办印发全县。及时同市审计局、援建的德阳市审计局就在灾后重建跟踪审计工作进行交流,以政府办的名义出台了《芦山县政府投资项目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芦山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材料和设备认质认价管理办法》,对工程实施变更、材料设备认质认价的各个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有效的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
四是整合人员,协调配合。针对审计工作所面临的任务重、力量不足的现状,打破股室和项目界限、整合审计力量,优化组合,将德阳援建干部、自聘造价师和单位审计业务人员分为三个审计组,分别开展对乡镇、单位、重点项目审计,确保了灾后重建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工作有力有效有序推进。同时加强配合,利用县重建办这个监督平台,抽派审计、监察、财政人员对卫生、教育等重点项目资金和重建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
五是形成机制,确保成效。按照省、市县跟踪审计工作要求,县审计局按照芦山县灾后重建实际,采取全面检查和重点审计结合的方式,建立灾后重建项目资金必审制,对资金检查覆盖面做到100%,按照审计进度和时限要求,形成省、市灾后重建跟踪审计月报制度、全市跟踪审计月报制度和重点项目跟踪审计制度,强化审计结果反馈,督促整改,确保灾后重建工作顺利开展和灾民重建生活的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