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4.20”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政策贯彻落实,确保重建资金物资合规使用,重建项目实施优质高效,推动全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省内对口援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3〕40号)和省审计厅《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工作指导意见》(川审发〔2013〕63号)要求,并结合省厅雅安会议精神,按照12月9日泸州市审计局与宝兴县审计局商定意见,现制订我局援建宝兴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审计目标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科学重建为主题,以实现阳光重建、廉洁重建为目标,坚持“依法审计、突出重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对宝兴县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重要物资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和效果,以及重点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充分发挥国家审计的监督作用,促进灾区科学重建、跨越发展。
审计目标:按照宝兴县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阶段安排,支持、协助宝兴县审计局同步开展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和结算审计,促进灾后恢复重建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保障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规范有序、廉洁高效和公开透明,揭示恢复重建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和加强管理的建议,促进宝兴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领导机构。执照省厅要求,我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喻志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为成员的对口援建宝兴县灾后重建审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落实选派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我局首先选派投资科副科长许锡勇和财政金融科**同志挂职宝兴县审计局定期或不定期的参与该县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在省政府规定的三年援建期内,我局将根据受援县工作需要,分期分批和适当增派专业技术人员支援其审计工作。
(三)建立对口联系机制。以此次援建审计为契机,建立对口联系交流机制,共同推动两地审计工作的全面发展。一是共同研究对口援建审计的方式、方法,探讨跟踪审计的方法和重点,研究解决跟踪审计、结算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解决办法。二是站在全局高度,分享两局在队伍建设、方法创新,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审计成果转化等方面的经验和成果,共同推进和提高审计机关依法行政水平。
(四)财力、设备支持。我局将在财力许可的范围内,全力保障选派人员的工作经费,并给予受援县一定经费支持,同时在投资审计及计算机设备等方面全力支持宝兴县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我局要充分认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我们必需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我们所承担的重要性、历史性,增强完成任务的责任感、使命感。我局选派人员要服从组织决定,服从受援县审计局的统一安排,全身心投入到宝兴县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援建审计任务。
(二)廉洁从审,保证不出问题。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涉及资金量大,项目多,其资金的有效、合规使用至关重要。参审人员要严格遵守审计纪律,严格执行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确保审计报告和审计信息反映的问题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可靠,同时加强质量控制,防范审计风险,保证自己不出问题,所审项目和资金不出审计风险问题。
(三)加强沟通协调,及时上报情况。按照省厅要求,我局援建办公室要认真总结援建审计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向省厅上报援建审计情况和统计报表,同时每季度向市局党组汇报一次对口援建工作开展情况。
泸州市审计局
2013年12月10日
附件:1.泸州市审计局对口援建宝兴县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领导小组
2.泸州市审计局援建宝兴县人员名单
许锡勇 泸州市审计局投资审计科副科长
张力春 泸州市审计局财政科财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