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雅安市委办公室、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冬春生活安排和安全温暖过冬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雅委办〔2013〕126号)精神,切实保障农村五保对象、三孤人员等特困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
各县(区)民政局要把农村五保对象、三孤人员、留守病残老人及儿童等特困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作为当前重点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积极行动,采取有力措施,要在前期开展工作的基础上,再进行拉网式检查,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要重点检查温暖过冬物资是否满足需要、生活是否得到保障、过冬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要把工作做深、做细,确保全面、及时救助到位。
二、突出重点、采取措施
各县(区)民政局要及时全面掌握分散居住农村五保对象、三孤人员等的特殊困难情况,对分散居住农村五保对象、三孤人员中患有严重疾病的或严重残疾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关心、关爱,作为重点救助对象予以帮助,对生活自理有困难,但具备条件能够入住敬老院的,要及时安排接送到敬老院集中供养,暂时不能入住敬老院的,根据实际困难情况,通过采取干部联系帮扶、落实监管人员和聘请专人护理照料等措施,对御寒物资不足的要及时增(补)发,生活物资有困难的要及时救助,确保安全温暖过冬。
三、强化安全意识,及时消除隐患
各县(区)民政局要认真做好农村敬老院、福利院集中供养服务机构安全过冬工作,进一步强化完善规章制度,完善内部管理,做好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迅速解决;对工作人员和入住人员进行安全知识讲解,提高防范意识;健全和完善卫生检查与安全保卫等管理制度。同时要指导督促乡镇对散居五保对象生活居住安全进行检查,及时检修房屋和取暖设备,消除隐患,加强用火、用电、防煤气中毒等安全常识的宣传。
四、做好救助款物的储备和发放
各县(区)民政局可结合安全温暖过冬实际需要,因地制宜,在高寒山区和部分偏远的重灾乡镇甚至群众相对集中居住村建立救灾物资储备点,提前做好食品、衣被、燃料、取暖设备等救灾御寒物资储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在交通、通讯中断状况下,也能就地组织自救、互救,从容有效应对。要按时足额下拨农村五保、三孤人员基本生活补助费以及冬春救助资金,要跟踪督查,督促乡镇管好用好资金,及时发放到位,确保其饮食、取暖、医疗等不出问题,坚决杜绝截留、挪用现象的发生。要做好过冬各类物资的保障供给,对农村五保、三孤等特困群众要重点保障、重点倾斜,做到应发尽发,全力确保安全温暖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