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重建委关于切实抓好城乡居民住房重建和实施“暖冬行动”的部署安排,市民政局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全市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及时将党委、政府的关心关怀送到困难群众中。
一、继续做好温暖过冬工作
(一)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摸底调查工作。建立健全档案资料,摸清掌握受灾群众困难状况,完善温暖安全过冬工作方案,做到措施具体有力,不落一户、不漏一人,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二)及时发放温暖过冬物资。从口粮、饮水、衣被、取暖等方面准确掌握受灾困难群众的物资需求,根据需求情况抓紧安排,及时发放温暖过冬物资。在交通不便的高寒边远乡镇加强物资储备点建设,备足备齐过冬物资,确保在极端天气下受灾困难群众能及时得到救助。
二、进一步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后续扶持救助工作
(一)做好受灾群众温暖过冬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工作。按照救助物资管理使用办法,加大对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物资监督管理,确保措施、物资到位。
(二)建立困难群众生活安全巡查制度。定期进行巡查,查看房屋保暖措施是否到位,冬季防火措施是否落实,困难群众生活是否得到保障,重点关注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生活是否得到保障,安全温暖过。
(三)建立医疗巡诊制度。针对冬季气候特点,组织医护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医疗巡诊,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有病能够及时医治。继续全额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城市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继续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及时将新增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