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困难群众温暖过冬有关要求,我局及时安排部署、采取措施,迅速召开县(区)民政局长会议,对全市困难家庭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及时备足备齐救灾物资,同时加强同重建办、住建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扎实开展工作。
一是全面摸底,及时掌握困难群众需求。我局安排各县(区)民政局在全市开展了困难群众生活情况和物资需求普查,摸清和掌握了困难群众在口粮、棉被、衣服等御寒物资方面的困难,建立需求台帐,做到了情况清、底数明。各县(区)结合实际,制定了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实施方案,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帮助解决基本生活、灾后住房重建等方面的困难,切实做到“三防一保”(防冻、防火、防煤气中毒,保平安)。
二是抓好困难农户建房工作。掌握农村“五保”、“三孤”人员以及城乡低保对象中的特困户等无能力重建住房特困家庭的情况,建立健全档案,做到“一户一册”,各县(区)政府采取政府统一建房、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帮扶等措施,帮助解决困难家庭农房重建中资金、材料、劳动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实现在2014年春节前特困家庭“搬新家、住新房、过新年”的目标。
三是做好救灾物资的储备和款物发放工作。对储备的过冬物资进行清理,物资储备不足的县(区)也正在抓紧采购过冬物资,及时备足备齐,确保在入冬前将物资发放到位,让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县(区)也安排了专项资金用于受灾困难群众过冬救助,重点保障好倒房困难户、受灾低保户、五保户和残疾户等困难家庭基本生活。
四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冻伤一名群众、处理一名干部”纪律要求,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和指导力度,配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目督办、重建办、住建、财政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派出人员深入县(区)、乡镇以及困难群众家庭,了解暖冬救助工作落实情况,及时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把暖冬救助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