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全市城乡住房重建工作推进会之后,我分局立即传达了会议精神,结合实际提出了工作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迅速传达
全市城乡住房重建工作推进会议结束后,分局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传达贯彻,并结合辖内银行业实际和前期开展的支持灾后重建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的城乡住房重建工作。会议提出了四点工作要求:一是高度重视,抓好城乡住房重建推进工作。二是加强督导,确保城乡居民住房重建贷款的有效需求在规定额度内给予充分满足。三是督导银行业机构进一步改善服务,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四是加强监管,进一步防范风险。
二、认真部署,强化督导
为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分局将强力督导各银行业机构从关注民生的角度出发,进一步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做好灾区被损毁城乡居民房屋重建的金融支持工作。一是继续坚持差异化监管导向。在机构准入、存贷比考核、资本计量、不良容忍度及监管评级等方面向绿色信贷、小微企业、“三农”、民生领域金融服务有所倾斜,鼓励和支持创新金融产品和创新方式,进一步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二是全力落实重建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一行三会《关于做好芦山地震灾后重建金融支持和服务的意见》以及省政府出台意见的总体要求,尽属地监管之责,督导机构加快基层网点修复,鼓励机构加大信贷投放进度,严格执行重建优惠信贷服务措施,实行“四不”政策,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灾区农房重建贷款利率政策、期限与金额。三是加强窗口指导。积极引导银行业机构突出重点大力支持灾区城乡住房重建。在继续推进支农服务,主动适应新农村建设的新变化的基础上,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把握重建有效资金需求,突出支持重点,创新服务方式,切实发挥信贷资金支持城乡住房重建的支撑作用,积极支持城镇居民住房重建和灾区居民购买自住房。鼓励银行业机构根据农户收入状况与特点,提供灵活多样的贷款偿还方案,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鼓励发放农民自建住房贷款。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