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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银监分局多措并举力扶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上台阶

来源:雅安市银监分局 发布时间:2013-12-12 15:3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银监分局按照银监会和四川银监局有关要求,积极发挥窗口指导作用,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3〕87号)精神,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前提下,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克服“4.20”芦山地震不利影响,努力保持小微企业信贷的增长势头,辖内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继续强化窗口指导力度,有效贯彻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要求。积极引导和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银监会、四川银监局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工作要求。分局继续做好窗口指导,要求辖内各机构一是要提高认识,科学发展。要继续推进信贷合理投放,科学把握信贷投放节奏和结构,为小企业融资留出一定的空间。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六项机制”建设,落实“四单”管理,确保可持续发展。三是要结合辖内实际,重点突出对雅安优势产业的支持,在支持在建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雅安特色产业发展的同时,要充分满足小微企业合理信贷资金需求,坚决防止出现大、中企业挤占小微企业信贷规模的情况,实现小微企业贷款满足率、覆盖率和服务满意度的稳步提升。四是要结合“4.20”芦山地震灾后重建实际,继续积极向上争取和出台小微企业金融扶持政策,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前提下积极发挥银行业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的派头兵作用,为灾区恢复重建提供有力金融支撑。五是稳步推进差异化监管在辖内落地。分机构类别提出不同的工作要求,明确要求大型商业银行“抓大不放小”,切实发挥在支持雅安重大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地方法人机构要坚持“服务中小”的市场定位,把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作为工作重点,积极探索差异化发展路径。六是坚持联动监管。稳步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与银行业机构市场准入、高管动态履职考核和监管评级挂钩,充分发挥监管的导向作用。明确要求新设机构必须符合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各项要求,积极支持和督导雅安商行根据市场定位,优化网点布局,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提高各县区机构覆盖面,顺利完成了新设小企业专营支行宝兴支行和芦山支行的筹建开业工作,姚桥新区支行筹建工作也已顺利推进。
  (二)积极搭建银政、银企联动平台。分局通过联席会议及时将银监会和省局相关信贷监管政策及在地方收集整理的项目、企业和公用事业资金需求情况传导至银行业机构,要求其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立足地方经济,创新金融理念、经营机制、服务流程和金融品种,精心规划信贷投放,保持贷款余额的稳定增长,为地方经济、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撑。同时主动会同雅安市相关经济部门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银政、银企之间的信息交流,积极协同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工作。
  (三)积极推动创新,有效满足小微企业多层次的金融服务需求,有效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分局积极指导和鼓励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小微企业信贷产品的力度,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如:雅安商行一方面拓宽抵押物范围,开办矿权抵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等业务品种,另一方面加强业务品种创新有针对性的开发银团贷款、融资担保公司保证贷款、流动资金循环贷款等。该行针对评估费用的问题,对一些小企业的抵押物通过内部流程进行价值确认,有选择性的要求客户购买保险和办理公证,不收取贷款中间费用,尽力帮助小微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又如:工行雅安分行推出的“网贷通”小企业网络循环贷款,简化了业务办理流程,实现了信贷受理全流程网上操作,降低了客户的融资成本,其简便的手续和高效的自助新模式,有效解决了小企业“短、频、快”的资金需求。再如:雅安商行对辖区内科技型小微企业给予重点关注,营销拓展综合授信及配套的金融服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分级审批,适当下放支行贷款审批权限,提高审批效率,对科技型小微企业实行一户一价的优惠利率政策,与担保公司加强了业务合作,拓宽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方式,积极介入和满足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再如:汉源县农村信用联社通过深入调研,对有色金属加工企业生产各环节金融支持的可行性、安全性进行全面分析,借鉴外地经验,创造性地设计出动产质押新模式,解决了当地小微企业无合法抵押的融资难题,实现了银、企、仓、矿等多方共赢。再如:雨城区联社始终坚持以“现金流”分析为核心,在充分运用逻辑检验、权益校验、“三表”、“三品”等调查分析技术的基础上,有效识别信贷风险,并为客户“量身定做”适合的微贷产品,合理确定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确保微贷理念“不变形”、微贷技术“不走样”。
  截至2013年10月末,辖内银行业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05.29亿元,较年初增加62.50亿元,增长43.77%,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23.31个百分点,增量高于去年同期30.11亿元,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
  二、面临的主要困难
  (一)政府、银行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信息不对称,存在逆向选择、道德风险
  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得金融机构很难有效识别优质的小微企业,因而使得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信贷量不足。银行所期望的收益取决于贷款的利率和借款人的还款的概率。当银行没有办法知道借款人的投资风险的时候,提高利率使得低风险的借款人被迫退出市场,从而出现了逆向选择问题;当诱使借款人选择更高风险的项目,会出现道德风险问题,结果使得银行的平均风险整体上升。另外小微企业与政府信息不对称,这也是较大的障碍。比如政府有意设立小微企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哪个产业的、哪个地区的、什么样标准的企业能够得到这些钱,这都是需要周密研究的重要课题。因此政企合作要公开、透明,增加信息对称,减少事前的逆向选择、克服事后道德风险。
  (二)信用缺乏是当前小微企业融资体系中的重大缺陷
  小微企业融资与信用并存。小微企业没有良好的信用,那么它的融资需求很难得到满足。信用缺乏这一缺陷不但使得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同时将导致不良贷款的产生。对于银行来说,小微企业贷款效率低、风险大、偿还可能性相对较小,存在着小微企业欠息、不良资产比例高、逃避债务等问题,因此对于小微企业的贷款条件相对会比较苛刻。从而形成了银行“惜贷”的局面。
  (三)银行业机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仍有待挖掘
  一方面,虽然截至2013年10月雅安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05.29亿元,占全部贷款的比重为51.53%,但相对于雅安辖内小微企业占主导的经济格局,依然有较大的潜力可供挖掘。另一方面,目前银行机构贷款主要还是看重抵质押物的落实,对于缺乏抵质押物的小微企业缺乏有效的金融创新,辖内银行业对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评估和后期风险管控还比较粗放,缺乏科学的数据分析和微小贷技术。
  (四)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有限,无法有效满足小微企业融资需要
  政府为控制金融风险,将证券交易严格的控制在证券交易所内进行,使得股票现货几乎成为资本市场唯一的投资工具,从而导致了储蓄向投资转变的渠道堵塞。虽然企业直接融资的比重逐年加大,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为拓宽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建立了创业板市场,但由于发展还不规范,使得小微企业难以从资本市场特别是主板市场上融资,从而无法有效满足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对雅安来讲这样的融资渠道单一困局更是明显,受制于雅安实际经济情况,小微企业多处于产业链的低端,受产业上下游影响巨大,无一家小微企业上市,融资需求100%依赖银行间接融资。
  (五)制度建设尚不完善
  目前还缺乏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完善制度。不论是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信用担保体系、资本市场体系,还是融资创新制度建设,都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完善。没有完善的制度体系,就没有办法保证有效降低交易成本和交易的顺利进行,从而导致小微企业处于融资难的困境。
  三、相关建议
  (一)建立、完善小微企业信用保证体系,向规范化、法制化方向发展
  充分发挥政府在建立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过程中的作用,政府对信用担保机构和信用担保业务进行宏观指导并加强管理,避免和防止过多地行政干预。尝试建立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对于政策性的信用担保机构来说,财政应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偿。财政为信用担保机构出资补偿信用担保机构的部分损失,通过信用担保机构商业化运营,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使众多的小微企业增加效益,增加更多的财政收入。建立、完善小微企业资信评级制度、小微企业法人代表资信评级制度和小微企业总体实力资信评级制度,强化小微企业信用观念,加强信用建设宣传,以信用等级来决定是否贷款和担保。
  (二)发展小型金融机构,进一步拓宽金融市场
  小微金融机构是为小微企业提供资金信贷的主要金融机构。国外研究表明:小微企业贷款与银行规模之间存在者很强的负相关;大银行对小银行的吞并和大银行间的合并使得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大大缩水,小微企业要顺利获得贷款必须付出相对较高的代价。积极探索发展非国有中小型金融机构,尝试建立针对小微企业贷款的政策性银行,加强区域性中小型银行体系的建设。建立多层次、专门为小微企业服务的小微资本市场体系,丰富资本市场的交易品种。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将会吸引越来越多的大中型企业直接融资,就会促使大中型商业银行将目光投向小微企业,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支持。
  (三)深化平台建设,继续推动多方联动
  继续加强银、政、企三方沟通交流平台的建设。针对小型微型企业融资热点、焦点问题,积极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银企对接会、公众教育服务等活动,加大在雅安主流新闻媒体的宣传力度,增进广大小微企业对金融知识的了解,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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