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民政局及时传达市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会暨三届市委常委会第58次(扩大)会会议精神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3-12-12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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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晚,市民政局分别召开局党委、行政班子会和全体干部职工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会议,会议传达了市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会暨三届市委常委会第58次(扩大)会精神,雷健同志对当前工作作出安排和部署,并提出要求。
一是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要发扬敢于吃苦、善于吃苦的精神,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要求上来,做到同心、同向、同步,迅速投入到灾后恢复重建和困难群众温暖过冬救助工作中,充分发挥民政“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职能作用,用心、用情关心关注困难群众,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二是加快推进,抓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工作。市局加强对市属事业单位灾后重建项目工作的指导、协调、支持,落实专人帮助,要求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要亲自抓、集中精力抓,紧紧围绕三个时间节点,扎实推动开工“三个一批”,务实、高效推进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顺利实施,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切实管好用好项目资金,坚决杜绝违纪违法案事件的发生。加大对慈善组织援助项目的对接工作,确保项目落实到位。
三是继续深入开展“暖冬行动”。指导各县(区)民政局再进行全面拉网式排查,再梳理、再检查,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确保不留死角,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准确掌握受灾困难群众在口粮、饮用水、衣被、御寒物资和医疗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需求。备足备齐各类物资,对储备的过冬物资进行清理,及时采购补充,根据需求情况抓紧安排,将受灾困难群众过冬物资、资金尽快发放到位,确保应救尽救、应发尽发。
四是采取措施,重点突出。全面掌握农村五保对象、三孤人员的特殊困难情况,对农村五保对象、三孤人员中患有严重疾病的,作为重点救助对象,对生活自理有困难具备条件能够入住敬老院的,及时安排接送到敬老院集中供养,暂时不能入住敬老院的,根据特困五保、三孤人员的实际困难情况,通过采取落实干部帮扶、监管人员和聘请人员负责生活照料等措施,御寒物资不能确保安全温暖过冬的,要及时补发补足,给予有力保障。继续抓好农村五保、“三孤”、低保对象中无能力建房特困家庭重建工作,积极采取政府统一建设、慈善组织、爱心企业帮扶等措施,帮助特困家庭搬新家、住新房。
五是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后续扶助工作。对地震导致部分群众因灾返贫、因病致贫的,分别纳入现有社会救助体系,如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冬令春荒临时生活困难救助、民政临时救助等,按政策规定发放相应的生活补助费或救助金,努力保障特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六是强化安全意识,及时消除隐患。抓好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服务机构安全过冬工作,进一步强化完善规章制度,完善内部管理,做好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迅速解决;对工作人员和五保对象进行安全知识讲解,提高防范意识;健全和完善卫生检查与安全保卫等管理制度。同时要指导督促乡镇对散居五保对象生活居住安全进行检查,及时检修房屋和取暖设备,消除隐患,加强用火、用电、防煤气中毒等安全常识的宣传,做到“四防”(防雨、防风、防潮、防火)、“两保”(保温、保暖)和“一加强”(加强结构安全),确保安全温暖过冬。
七是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要对涉灾、涉军等不稳定因素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做好群众信访接待工作,建立和完善领导接访、下访等制度,及时掌握动态,化解矛盾和问题,要畅通信息,对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及时上报。
八是抓好督促检查。市局班子成员实行分片制,牵头对各县(区)民政局开展“暖冬行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县(区)民政局也要组成检查组,按照救助物资、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检查乡(镇)是否及时将过冬物资、资金发放到困难群众,切实强化救灾物资发放的规范化和程序化,保证救灾物资发放的公开、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