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4日,国道108线雅安至荥经界段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程施工监理(含监理试验室)招标公告在四川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
工程概况:国道108线雅安至荥经界段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程项目起于雅安市与成都市交界处(名山治安场),起点桩号为k2336+945,途经名山县城、金鸡关、雅安市西门大桥、对岩乡、观化乡,翻越麂子岗后到达荥经县城,沿荥河右岸上行,经六合、花滩、泗坪乡后盘山而上翻越泥巴山,路线止于荥经县与汉源县交界处,终点桩号为k2480+510,路线全长143.565km。项目估算总投资3.35亿元。
监理标段: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监理资质证书;业绩要求为近五年(自2008年7月起)至少具有独立完成二级及以上新建或改建公路累计长度10公里及以上施工监理经验;至少具有独立完成二级及以上新建或改建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长度累计10公里及以上施工监理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监理应建立监理试验室,监理单位投标人监理试验室的母体检测机构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注:当监理单位投标人监理试验室母体检测机构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时,应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如监理单位投标人监理试验室的母体检测机构与监理单位投标人为母子关系或参股关系时应出具为母子关系或参股关系的证明材料;如监理单位投标人监理试验室的母体检测机构与监理单位投标人为合作关系(仅限投标人监理试验室)时应出具与试验检测单位的合作协议书。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