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林业局副局长、驻芦山指导组长张勇组织芦山林业干部职工召开灾后重建专题会,会议就《灾后恢复重建林业部门自行组织实施项目管理办法》、《灾后重建生态修复项目林木种苗采购管理实施办法》、《林业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以奖代补实施管理办法》进行了全面探讨、深入研究。
会上,对林业部门自行组织实施的项目范围、实施主体、建设程序、资金管理等作了明确要求;对种苗采购范围、方法、程序等作了详细规定;对奖代补补助对象、补助标准、检查验收等作了仔细探讨。
“三个办法”充分结合芦山林业实际,明确了林业项目实施程序,为林业重建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曹腊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