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文新广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局具体实际,现就做好抗震救灾捐赠物资、资金的接收、使用、管理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明确职责。各县(区)局、直属各单位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救灾物资和资金的接收、分配、使用、管理工作,一把手负总责,物资和资金的接收、发放要确定专人负责并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细化具体的方案措施,建立明晰的发放帐册,确保各类救灾物资、资金及时到位。
二、资金管理。各县(区)局、直属各单位接收的资金一律缴入同级财政非税收入专户,属于定向捐赠的,由接收单位提出相关依据和分配方案,按定向要求安排使用。救灾资金应专帐核算,并建立统计台帐,市直文广单位救灾收入和支出明细要及时向市审计局联系上报,市审计局办公室电话:2613867。
三、信息报送。各批次物资发放后,各县(区)和直属各单位要及时向市局上报发放情况,内容包括物资资金的分配方案、发放明细表等,以便市局及时汇总掌握情况。
四、做好分类管理。由于受赠物资门类繁多,做好物资的分类管理非常重要。除食品、药品、一些日用消耗品和被服类外,其它如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太阳能一体机、卫星直播电视等专业设备、设施,均实行统一安排使用,专人管理,不得发给任何个人所有,待灾后重建工作完成后,各单位要将这类设备予以收回,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五、严肃纪律,强化监管。各县(区)文广局和直属各单位要进一步严肃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强化对捐赠物资、资金在分配、拨付、发放和使用的全过程监督,形成持续性的工作机制,严厉并及时查处在物资、资金发放、使用和管理方面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抗震救灾物资资金的安全。
雅安市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局
201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