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有序有力推进文化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高质量高标准按时完成重建任务,使我市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全面恢复并超过震前水平,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科学重建工作会议精神,依据《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文化旅游专项规划》,现就全市文化灾后科学重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文化灾后科学重建的指导思想
“4.20”芦山地震给我市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造成空前的损失和灾难,文化灾后恢复重建直接关系灾区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和灾区文化事业、产业的长远发展。在文化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各县区政府及其文化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扎实推进文化强市建设。充分借鉴“汶川地震”文化灾后恢复重建成功经验,按照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科学重建要求,突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加强公共服务文化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加强文化遗产抢救保护,提升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体制机制建设国家级生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实验区,加快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二、文化灾后科学重建的总体目标
按照“三年基本完成、五年整体跨越、七年同步小康”重建目标,结合建设以生态文明为显著特征的文化强市目标任务,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广播影视、公共文化、文化遗产、新闻出版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全面提升灾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开放合作,建设国家级生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实验区,生态文化旅游的特色优势得到充分发挥。通过恢复重建,城乡居民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文化遗产有效保护,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文化旅游加快融合。2020年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三、文化灾后科学重建的基本原则
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坚持科学评估,规划先行,统筹生态、文化、旅游等与灾区整体恢复重建,保障灾区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促进灾区五位一体协调发展。
优化配置,提升发展。坚持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科学整合、优化配置公共文化资源,完善设施,提升功能,切实为城乡群众提供优质、便捷、实惠的公共文化服务。
传承文明,保护生态。坚持以人为本,保护和传承优秀民族民俗文化,充分发挥文化在抚慰心灵、凝聚人心和增强民族认同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大文化生态保护力度,构建长江上游文化生态安全屏障。
创新机制,持续发展。坚持以改革创新促恢复重建,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机制、新办法,坚持政府主导,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促进生态文化旅游快速融合、持续发展。
四、文化灾后科学重建的基本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区要尽快成立“4.20”芦山地震灾后文化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确保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形成上下对接、步调一致的重建工作机构,落实并稳定项目管理队伍。各级文化主管部门要强化发展意识,抢抓机遇,把灾后恢复重建作为当前和今后三年的主要工作任务,增强做好灾后重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履职尽责,全身心投入重建工作。
(二)确保投入,依规推进。
全市文新广系统灾后重建项目多,头绪杂,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区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级财政灾后重建资金包干总数和分类控制数,充分考虑文化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确保资金投入,专款专用,为项目建设提供必要保障。各级文化主管部门要加强汇报,争取文化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按照省财政安排的分类控制数,足额落实到位。要认真组织学习灾后重建相关政策法规,保障项目规范实施,尤其是项目管理人员要全面熟悉掌握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保障在具体项目实施中不走弯路,防止违规违纪现象,加快项目进度,提高工作效率。在重建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发改委审批的项目内容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估算。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按程序上报,待上级有关部门认可同意方可进行调整。
(三)明确任务,分步实施。
目前,《四川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实施项目表》已经确定,各区县文化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单位要对项目进行认真梳理,尽快制定实施方案,方案要突出重点,兼顾全局,整体推进。要抓紧落实项目前期基础工作,力争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文化重建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并确保有一批项目全面开工建设;力争明年年初实现全市文化重建项目开工率达100%。新建类项目抓紧启动选址、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力争2014年初全部开工,2015年全面完成;加固维修和采购类项目抓紧制定维修采购方案和前期工作,力争2013年内全部开工,除文物保护工程外2014年全部完成。要突出抓好重点项目的实施,雅安市博物馆要尽快启动博物馆及文物中心房维修加固和展览提升方案的编制工作,抓紧完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观音阁、高颐墓阙及石刻抢救保护工程前期基础工作,力争年内开工。雅安市广播电视台要抓紧设备设施购置和无线广播节目覆盖工程的设计实施,力争2014年完工。芦山县图书馆、4.20芦山地震纪念设施、雨城区博物馆、荥经县博物馆、名山区蒙山茶史博物馆等县区新建重点项目要抓紧落实选址,做好设计,积极推进。
(四)规范标准,突出实效。
各县区要认真总结“5.12”灾后文化重建的经验教训,认真做好重建项目的前期论证和基础工作,严格按照行业建设规范和标准组织开展文化重建工作,切实增强灾后重建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在公共文化设施重建方面,要充分考虑公众聚集场所的特殊性,在建筑面积、抗震设防、材料、消防等方面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建设。图书馆、文化馆灾后重建要严格按照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图书馆建设标准》(建标108—2008)、《文化馆建设标准》(建标136-2010)进行建设,博物馆灾后重建要严格按照住建部、文化部《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及国家质监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进行建设,在建设规模、选址用地、功能布局、设施配备等方面严格标准,确保各项功能全面提升。乡镇综合文化站灾后重建严格按照文化部《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要求选址、设计、建设,创造条件,尽量独立建设,保证文化站不少于300平方米的功能用房,基本功能空间包括:多功能活动厅、书刊阅览室、培训教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点和管理用房,以及室外活动场地、宣传栏等配套设施;省级示范乡镇综合文化站必须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等几部门制定的《四川省省级示范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指南》进行建设,把示范站建设成为多功能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建设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快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意见》(文川新出函[2008]6号)要求的标准进行建设。网络监管系统软件的开发和采购按照市局要求,统一版本和标准。
在灾后文物抢救保护方面,要严格按照文化部《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等文物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实施。文保工程项目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具备文物保护维修资质,所有文物保护工程必须遵循最少干预和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保护文物及其历史环境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要高度重视茶马古道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工作,严格按照市上要求落实专项资金,并尽快启动项目基础工作。要把惠及民生作为文物保护工程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贯穿于推动文化遗产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全过程,使文化遗产保护的成果最大限度地服务于社会,造福于民众。
在广播影视恢复重建方面,要严格按照行业标准组织实施。广播电视摄、录、编、播设备购制,必须按照省广播影视局科技工作指导要求,县区级电视台摄、录、编、播设备达到电视标清,市级电视台摄、录、编、播设备达到电视高清标准。农村广播村村响、农村电视户户通、农村乡镇固定放映点是国家实施公共服务体系中的民生工程,各县区必须严格遵照《四川省广播影视公共服体系建设规范》的技术标准和要求组织实施。广播村村响工程力争实现县、乡、村三级联动,电视户户通工程必须同时按照《雅安市地面数字电视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标准和要求组织实施。
在文化产业重建方面,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体”的重建思路。坚持事业产业重建相结合,事业项目作为产业发展的基础;坚持规划先行,在区域总体规划基础上深化单个项目规划,在面向市场同时,服务和配套区域总体产业发展布局;高度重视和发挥国有文旅龙头企业的整合平台作用,大力推进以企招商模式;切实强化产业项目专业化操作,注重提高项目文化内涵对项目竞争力的持续支撑力量;在重建中要加强产业人才培养,为后续发展准备力量。
(五)严格把关,强化管理。
在前期工作阶段,要严把设计论证关。所有项目都要认真按照行业规范执行,对设计要反复论证,科学研判,不留后患。市文化馆、图书馆、文物局(博物馆)等市级文化业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口指导,组织专业人员帮助县区做好项目设计指导工作。
在确定施工单位阶段,要严把招标投标关。文化重建项目既要遵循文化行业特殊规范,也要严格招投标等相关报批程序。纳入“4.20”芦山地震灾后重建的文化项目,设计、勘察、规划按照标准收费的50%以下收费,可以指定具备相应等级的资质单位。在招投标中,鉴于文化项目的特殊性,市本级文化重建项目不纳入施工总承包进行招投标,各区县可参照执行。除以上特殊规定外,所有文化重建项目都必须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严格按照程序办理。
在项目开工建设阶段,要严把施工管理关。各县区文化主管部门作为文化灾后重建的责任主体单位,要全程跟进项目管理。对项目业主单位必须明确责任,加强项目现场监管。对工程漏项、新增工程量和更改设计等关键环节要严格把关,按照规定权限办理。
在重建工作全过程中,要严把廉洁自律关。坚持依法重建、廉洁重建,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确保文化重建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六)上下对接,加强信息沟通。
各县区要定期报送灾后重建信息和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反映重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局要加强督促,定期编发信息简报和通报,为全市文化灾后恢复重建提供决策参考和可值借鉴的重建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