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辖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雅安中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金融知识普及月”为契机,突出工作重点,采取三项措施,推动辖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创新工作机制。中支与雅安银监分局建立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双方职责分工,加强信息沟通,按季通报双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情况,构建资源共享、信息共享、成果共享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新机制。
二是深入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大力推动“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通过制定活动方案,细化分解活动任务,由人民银行牵头,各金融机构参与,进灾区、进学校、进社区、进乡镇、进矿区、进军营设立宣传点,通过新闻媒体报道、利用网站、短信、led显示屏,拍摄微电影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普及金融知识,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共建和谐金融。
三是结合金融支持灾后重建政策实施情况,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检查工作。2013年8月-9月上旬,中支开展了全辖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灾区惠民政策落实情况、人民币现金、支付结算、征信和个人信息保护等五个方面,指导金融机构全面履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切实保障灾区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