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2户独生子女家庭获意外伤害保险理赔
来源:市人口计生委
发布时间:2013-11-01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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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棉县棉城街道岩子社区18岁的张某(独生子女)、新棉镇东区村43岁的熊某(独生子女父亲)分别因车祸、工厂安全事故意外身亡,其家人各获得1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赔偿金,得到一定抚慰。
据悉,为解决独生子女家庭后顾之忧,石棉县于今年开展了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由县人口计生局、县计生协会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棉县支公司签订《保险合作协议书》,由县政府“埋单”,为全县1周岁至65周岁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家庭(夫妇及其子女)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和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额为父母各1万元、子女1万元,保险期限为1年。截至目前,全县已为14759户独生子女家庭购买意外伤害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