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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安监局加强灾后重建项目安全监察工作

来源:市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3-10-30 11:4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我市灾后重建项目正陆续开工建设,项目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建设期间的事故风险较高。雅安市安监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科学重建、安全重建。

  一、简化安全生产前置审批程序

  一是灾后重建中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等建设项目一律不需要安监部门进行审批。

二是灾后重建项目中,除职业危害较重及其以上项目,冶金、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外的项目,安监部门不再进行前置审批。

三是安监部门需要前置审批的项目,属于市、县(区)安监部门审批的,尽可能对职业危害和安全两个预评价报告合并进行、同时审批。

二、严把高危行业安全审批关口

一是灾后重建中的冶金、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须满足国家产业政策条件。企业选址必须符合工业园区规划布局。

二是交通、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中的隧道施工工程,作为建设施工安全高危项目和职业危害严重项目,须从严审查,安监部门要提前介入,在项目初设(可研)阶段,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明确要求,协助项目业主提前开展工作,防止因前置审批影响工程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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