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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档案局关于印发《“4.20”芦山强烈地震档案馆灾后恢复重建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来源:市档案局 发布时间:2013-10-29 16:1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档案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芦山地震灾后重建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完成我市地震灾区档案馆恢复重建各项建设任务,做好恢复重建工作。特制定《雅安市档案局“4?20”芦山强烈地震档案馆灾后恢复重建的指导性意见》,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雅安市档案局关于“4?20”芦山强烈地震档案馆灾后恢复重建的指导性意见

 

                                                           雅安市档案局
                                                                 2013年9月25日

 

 


雅安市档案局关于“4?20”芦山强烈地震档案馆灾后恢复重建的指导性意见

 

各县(区)档案局:
      档案馆恢复重建是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档案部门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为全面完成我市地震灾区档案馆恢复重建的各项建设任务,现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科学规划、统筹推进,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尊重规律、科学布局,保护生态、绿色重建,自力更生、合力共建”的原则,以《档案馆建设标准》、《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为标准,以各级档案馆馆藏档案量及未来30年应进馆数量为基础,充分体现生态、数字档案馆的特征,以恢复和加强档案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为总体目标,以创新运行机制为手段,以档案馆库房等业务用房重建恢复和档案信息化设备设施完善为重点,思考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规划,精心组织,科学重建,着力提升档案工作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能力,加快数字档案馆体系建设步伐。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规划,科学重建。以国家和省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为依据,以省发改委《关于印发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实施项目的通知》(省发改投资[2013]989号)和《雅安市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实施项目年度计划表》为要求,科学制定具体的重建方案。各县(区)档案部门是档案馆恢复重建的责任主体,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纳入各县(区)“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中,确保恢复重建合符国家规划要求。
      (二)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档案馆恢复重建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发展,适度超前,既要考虑场地、设施、设备等硬件条件建设,又要考虑理顺体制和创新机制等软件建设。
      (三)密切配合,协作共建。档案主管部门要加强横向衔接,积极与发改、财政、国土、建设、经信等部门沟通,努力争取多方支持。要搞好纵向协调,加强管理与服务,建立上下联动、横向配合、有序推进的工作机制,协同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
      (四)科学选址,保证质量。各县(区)档案馆灾后恢复重建要坚持方便利用、为民服务的原则合理布局,项目选址一般应临街当道、成独立单元,要避开重大灾害隐患点。按照《档案馆建设标准》和《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项目设计实施双审核制(发改委和档案局),严格执行抗震设防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严把设计、施工、材料质量关,遵守安全规定,确保恢复重建工程质量和安全。
      三、重建目标
      根据《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按照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要求,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恢复重建任务,使灾区档案馆的基础设施、档案信息化设施设备等硬件恢复或超过震前水平,构建管理规范、功能完备、装备精良、运转高效、服务到位的档案工作体系,使灾后恢复重建的档案馆成为集档案安全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利用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查询中心、电子文件管理中心等“五位一体”的现代化公共档案馆。
      四、重建内容
      (一)异地重建。天全县档案馆新建库房及附属设施3500平方米。芦山县档案馆新扩建档案库房1500平方米。
      (二)加固维修。芦山县档案馆加固维修2434平方米,宝兴县档案馆加固维修2776平方米,雨城区档案馆加固维修1000平方米,荥经县档案馆加固维修760平方米。
      各项目建设县(区)都要按照档案数字化、信息化的要求,购置配备与实际工作需要相适应的设备设施。设备设施要以建设数字档案馆的必备设备为主,购置同时完善“三网一库”所需的设备设施。
      五、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是一项十分艰巨的工作,各县(区)档案部门要充分认识肩负的历史使命,精心规划、精心组织、精心实施。要成立档案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搞好政策研究、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组建恢复重建办公室,落实专门人员具体承担规划和建设任务。
      (二)落实建设资金。各县(区)档案部门要按照省发改委关于印发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实施项目的通知(省发改投资[2013]989号)和《雅安市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实施项目年度计划表》所确定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进度和总投资要求,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抓紧与发改委、财政局衔接,努力落实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的灾后档案馆建设资金,确保按统一进度要求全面完成重建任务。
      (三)强化建设管理。各县(区)档案部门要充分认识恢复重建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全面落实和完成档案馆恢复重建规划提出的每一项任务,坚决打好灾后恢复重建这场硬仗,让灾区人民满意。在项目实施中,要严格按照当地党委、政府对项目实施的要求认真履行档案馆建设程序,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恢复重建结束后,要及时决算入账,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强化资产管理。
      (四)加强监督检查。恢复重建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民心工程,各级档案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和资金、项目、重要物资的跟踪与管理,定期公布恢复重建资金的来源、数量、拨付及使用情况,自觉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确保重建资金按照规定专款专用,不被侵占、截留和挪用,以扎实的工作和优异的成绩,向党和政府、灾区群众交一份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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