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至23日,省公车治理领导小组成员、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刘华军一行莅临我市,对我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收尾工作进行检查调研。
刘华军副局长一行在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等相关单位领导的陪同下,首先深入到“4·20”芦山地震极重灾县芦山县龙门乡古城村高家边、青龙场村上场口视察了安置点情况,对龙门乡灾后过渡安置工作进行了充分的肯定,并对龙门乡过渡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社会管理、环境卫生等方面站在机关事务管理角度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意见。在随后的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汇报会上,对芦山县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予以了肯定。
华军副局长一行接下来还对雨城区、市国土局和市司法局的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了抽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对比信息等,检查组高度评价了我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我市 “4·20” 芦山强烈地震发生后,全市接受捐赠车辆上户登记等问题,华军副局长也提出了初步的解决办法。
我市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由市监察局局长蔡军向检查组进行了汇报。听取汇报后,检查组从“组织领导有力、自查登记全面、政策指导到位、违规处置得当、日常管理严格”五个方面进行了肯定,这标志我市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已圆满结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锐、市政府副市长孙久国、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何卫平出席了会议,市监察局、市国土局、市司法局、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及雨城区相关人员参加了调研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