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森林资源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明确乡镇行政首长是辖区森林资源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二是强化对生活烧材、人工商品材、灾后重建自用材采伐全过程的监管,严格按照采伐许可证批准的地点、面积、株数、蓄积进行采伐,严禁批甲地采乙地,超面积、超蓄积采伐。
三是强化重点部位森林资源保护。加强对集体公益林的管护,提高集体公益林管护成效。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严禁在集体公益林内开垦、采石、采砂、取土。
四是强化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加强宣传,强化对重点区域的监管,禁止狩猎人员进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和上报。(曾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