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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首个申报期全市运行顺利

来源:雅安市国税局 发布时间:2013-09-25 16:3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2013年9月1,“营改增”试点进入首个纳税申报期。截止9月16,我市“营改增”首个纳税申报期受理申报和征收税款工作顺利完成。全市1031户“营改增”试点纳税人,9月申报期应申报719户,已申报719户,申报率为100%,共计申报缴纳增值税195.58万元。其中:一般纳税人53户,户数占比7.37%,申报增值税税款151.77万元,税款占比77.60%;小规模纳税人(不含个体双定户)343户,户数占比47.71%,申报增值税税款33.47万元,税款占比17.11%;个体双定户323户,户数占比44.92%,申报增值税税款10.34万元,税款占比5.29%。
    从发票开具情况看,自8月1日“营改增”试点正式实施以来,全市试点纳税人自开发票496份,开具金额13258.82万元,其中:开具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47份,金额237.79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65份,金额12712.06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102份,金额134.91万元。在税务机关代开发票562份,代开金额2403.74万元,其中: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547份,金额2375.15万元;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5份,金额28.59万元。
    为方便“营改增”纳税人便捷办理纳税申报,全市国税系统各个办税服务厅增设了“营改增”纳税申报窗口和咨询台,组织业务部门负责人和业务、技术骨干,现场解答纳税申报疑难问题,辅导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帮助纳税人顺利完成申报纳税;提供网络申报等多种纳税申报渠道,全市62户(次)“营改增”纳税人顺利通过互联网网络办理纳税申报。同时,市局成立应急处理小组,制定应急预案,分管领导深入重点县区检查督导,业务部门及时掌握申报情况,实时监控系统运行情况,通报申报进度,确保“营改增”运行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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