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规章制度。制定《雅安市财政局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加强干部法治教育,建好领导干部学法档案。明确局党组中心组在自学基础上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1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天(4小时),每次参学率在90%以上;局行政办公会每次学法时间 10—15 分钟;专题法制讲座根据工作实际每年安排2次,每次时间1小时。
二是加强法制学习。重点学习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关于依法治国的基本论述;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论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理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和其它重要法律法规;财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保密、党风廉政、防止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规范行政机关共同行政行为的法律。
三是实行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健全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前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决策中的参谋作用,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