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取保候审专项督察工作,石棉县公安局从组织领导、工作部署、自查梳理、排查整治等方面采取措施、强化落实,取得明显效果。
突出“强”字。成立取保候审专项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督察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分管领导具体抓,既抓决策部署、又抓监督执行,对重要案件亲自过问、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及时调度、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初步形成了“一把手”负责、督察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各司其职、民警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突出“防”字。严格监督检查,加强对各办案部门专项督察工作的日常性督查,并将其贯穿于专项督察工作始终,及时发现查纠行动迟缓、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虚作假等问题。对清理排查、自查自纠、复核复查等各阶段工作落实情况,不间断地开展监督检查。强化现场督导、个案核查和重点督办、重点解剖,将专项行动推进情况纳入每月绩效考核,实行“一日一跟踪、一周一通报、一月一考核”制度,对摸排不仔细、核实不认真的,严格问责。
突出“细”字。对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所有刑事案件进行细致梳理,对案件及人员的数量、分布状况、处理进展及保证金等情况进行细致排查。法制部门从警综平台、相关法律文书和执法办案台账等查询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案件的信息,核查留存的法律文书存根等,逐一核对,达到案卷、法律文书、保证金(人保查保证书)三统一,确保底数清、情况明、账实相符。
突出“严”字。对在清理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当、超期取保、取保久拖不诉等问题,不回避、不遮掩,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严格依法处理。对因办案民警岗位调整导致案件闲置无人过问的情况,逐案清查,重新确定主办民警,做好案件衔接工作,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突出“商”字。对在清理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疑难案件,先由专项办提出处理意见报县公安局党委,再由县公安局党委组织办案相关部门业务骨干集体会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或撤案、或解保、或转行政处罚,需要继续侦查的责成办案民警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程。同时,积极邀请检、法机关派员参加会商,虚心听取检、法机关的意见和建议,确保疑难案件准确定性和依法处理。
突出“勤”字。以自查自纠为抓手,鼓励民警自我剖析、主动查摆,在内部开展交叉检查和优质卷宗讲评、以会代训等措施推动逐案评查和自我纠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