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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七个明确实施震后城乡住房重建建材特供机制

来源: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3-09-11 09:4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是明确 “政府主导、分级负责、保量直供、稳定价格”的总体要求;二是明确特供范围为我市因“4·20”芦山地震灾害造成损毁而需重建的农房和城镇住房;三是明确特供建材水泥、砖瓦、沙石等建材由县(区)统筹,市上协调;四是明确特供价格由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按地方建材临时价格干预有关规定制定;五是明确特供计划的组织实施。由村、组、社区负责灾后农村、城镇住房重建所需建材物资的需求统计、公示等工作,农户凭特供票据到特供点购买。乡镇、街道负责建材物资的计划上报,储备供应等工作。县(区)政府统筹建材特供物资的生产协调和物质调拨,下达建材特供计划等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水务局分别协调跨县(区)的砖瓦、水泥,沙石建材特供物资的平衡;六是明确特供优惠。金融部门重点保障参与特供建材生产企业的资金需求,提供金融支持。优先保证建材生产企业煤、电、油、气、运和流动资金等生产要素;七是明确特供责任。县(区)政府是特供工作的实施主体、工作主体和责任主体。(价格调控科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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