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资金管理。研究制定《芦山地震灾后重建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办法》、《芦山地震市本级重建资金管理内部操作流程》,进一步明确重建资金的使用范围、分配流程和监管要求,严把资金审核关,确保重建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二是统筹平衡资金。坚持以重建规划为依据,科学制定筹资方案,抓好财政资金平衡,做到重建资源均衡配置。积极整合重建资金、捐赠资金、项目资金、对口援助资金,发挥资金集合效应,保障灾后重建需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灾后科学重建。
三是加强资金监管。制定灾后重建资金检查方案,前移监督关口,强化投资评审工作,管好用好每一分钱。加强干部廉洁教育,确保财政干部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