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宝兴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建设中国大熊猫国家公园目标,以“社会矛盾纠纷动态管理评估机制”推广试点工作为契机,不断落实健全组织机构、壮大调解员队伍、加强调解员培训等举措,努力实现人民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
完善调解组织,实现了调解网络全面覆盖。坚持“一夯实、两推进”建设策略,大力夯实基层调委会,积极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和个人调解室建设,全县已建立了81个人民调解组织,形成了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与乡(镇)、村、组人民调委会密集交织的调解网络,实现了人民调解组织村(社区)全覆盖。“4.20”芦山地震发生后,全县新设了20余个“帐篷人民调解室”,就地就近及时化解涉灾矛盾纠纷,真正做到了“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哪里就有人民调解员”。
壮大调解员队伍,实现了人员结构合理优化。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通过选取一批专业素质高、协调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人员补充到调解员队伍,让有学历、有知识、有文化、热心调解工作的人尽情施展才能。截至目前,全县通过选举、聘任方式产生人民调解员475人,其中,高中以上学历262人。建立起人民调解员专家库,拥有15名具有法律、医学、药学等专业知识的人民调解员。
提升调解员素质,实现了调处能力持续增强。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形势,各种利益的深度调整,全县矛盾纠纷在不同年、月呈现出的不同特点,各人民调解组织建立健全了调解员培训制度,定期组织调解员进行集中学习、经验交流,逐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专业素养、调处技能。县司法局每年收集、整理辖内疑难复杂纠纷调处成功案例,汇编成册发给每一个人民调解员学习、参考,不断增强人民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的实战能力。
深化规范化建设,实现了典型示范效应最大化。宝兴县司法局将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重点放在人民调解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上,选取了5个矛盾纠纷较为集中的村调委会作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典型培育,在业务指导、办公设施投入、案件补贴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目前,已经将5个村级调委会打造成全县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的“样板”,并逐步向全县推广其建设经验,典型示范效应已经得到初步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