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做好促进和谐工作,2013年8月16日,芦山县司法局召开了双石镇人民调解员培训会。芦山县关工委执行主任、老协副会长夏孔富,双石镇党委副书记陈曦及全镇人民调解员50余人参加了会议。芦山县司法局副局长李现春与基层股、芦阳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到会讲话、授课。
培训会上,双石镇“老年协会民间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老协调委会)主任张朝富介绍了老协调委会成立以来特别是“4.20”芦山地震发生后的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通报了老协调委会结合实际调整充实人民调解员的相关情况。县司法局基层股股长赵昌敏就人民调解相关法律法规、职责范围、纠纷类型、纪律要求等进行了讲解;芦阳法律服务所孙尧斌通过“以案说法”,生动详细讲解了当前多发的矛盾纠纷调处方法。
李现春副局长对双石镇老协调委会积极参与“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及化解涉震矛盾纠纷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要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尊重民众主体地位,采用协商的方式,在法律框架内化解矛盾纠纷。当前,全县已经进入灾后重建阶段,许多大项目、大工程即将展开、实施,各调委会要加大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推进。广大人民调解员要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在新形势下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使人民调解工作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要注重规范化建设,以规范人民调解卷宗为切入点,全面有效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