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罚款收入收缴改革将于201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具体改革内容为:一是收缴模式创新。通过省财政对罚款的统一收缴和统一清分,实现了罚款异地缴纳,即省内的处罚在全省任何地方均可缴纳罚款。二是收缴渠道创新。增加银联、电信作为代收机构,突破了传统银行代收的局限,同时,工、农、中、建、交、邮储银行在川的网点柜面、自助机具、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以及银联、电信支付平台均将开通罚款代收业务,有效解决“缴款难”问题。三是监管机制创新。通过搭建财政、公安、代收机构三方平台,进行数据的互联与共享,从而对交警处罚、机构代收、财政清算三方业务精确比对与全程监控,实现了罚款的科学化、信息化、精细化管理,也有利于促进交通安全执法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