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宝兴县公安局立足灾区实际情况,强势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确保宝兴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贯彻落实相关会议精神。一是及时传达学习省公安厅“7.19”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民警深刻汲取吉林“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案例,以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加大对涉爆场所大排查大整治力度,全力排除各类隐患。二是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强大执法合力,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零容忍”,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取得实效。三是对排查出的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并限期整改;对关系国计民生不能停止使用的特殊单位和场所,要责令单位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二、深入单位场所,切实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以人员密集场所、娱乐场所、易燃易爆场所、金融行业、社会单位等为重点,采取听、看、查、问等方式,对各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安全措施、巡查制度落实情况,疏散通道、应急照明及场所、单位内部人员值班情况、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情况,是否建立健全了消防台帐等进行了检查;同时,督促各社会单位和场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四川省消防条例》,严格落实相关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进一步提升各单位、场所火灾综合防控能力,确保单位、场所内部消防安全。
三、深入灾区群众安置点,检查督导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夜查”,重点检查各安置点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水桶是否盛满水、自建房内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等情况,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同时,加强“日常巡查”,深入各安置点排查整治火灾隐患,重点查看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设施、电气等消防安全措施是否落实;生火做饭、吸烟、用电和夜间点蚊香、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火源管理是否规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在过渡自建房内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存在违章搭建建筑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等情况,确保各安置点消防安全。
四、创新宣传模式,着力营造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声势。一是利用网络方便快捷的特点,运用微博、微信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五自查、四应会”和“大排查大整治监督检查”。二是借助家电卖场滚动播放消防公益短片,广泛宣传火灾防范措施,大力普及灾区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助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活动扎实开展。三是深入社区开展消防安全“大讲堂”,通过发放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单,就家庭用火、用电应注意的消防安全事项,发生火灾时如何正确进行报警、逃生、疏散、救人等消防安全知识进行详细讲解,为社区消防安全筑起坚实的“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