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一、充分认识做好灾后恢复重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重要抓手。加强灾后恢复重建政府信息公开是实现高效、阳光和廉洁重建的重要途径,是推动科学重建的重要力量。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群众期望值高,社会关注度高。加强灾后恢复重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将所有重建工作主动置于阳光下,主动接受监督,对加快和顺利推进灾后恢复重建,早日建成美好新家园具有重要意义。
二、切实加强灾后恢复重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规划政策文件的信息公开。灾后重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除国家出台的总规外,省上还出台了11个专项规划,市、县(区)配套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并陆续出台“一揽子”配套政策。请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加强规划政策文件的信息公开,科学运用政策,最大限度释放政策潜能,将国家和省上的政策支持转化为推动雅安科学重建、跨越发展的现实生产力。
(二)加强重建项目、资金、物资等重点方面的信息公开。实施科学重建必将落脚到每一个项目的建设,每一笔资金的运作,每一件物资的使用,请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重点加强科学管理项目、科学运作资金、科学使用物资这几方面的信息公开,从项目立项、到规划设计、再到招投标(或比选)、再到实施、最后到竣工验收的每个环节每个节点及监督检查都要进行信息公开,坚决杜绝暗箱操作。
(三)加强重建各项日常工作动态信息公开。请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在加强政务信息报送的同时,加强重建日常工作动态信息公开,让社会各界实时了解我市重建工作的开展情况,增强重建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监督,争取社会公众对我市重建工作的最大支持和理解,防止社会公众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猜忌质疑,甚至引发舆论炒作。
三、规范提高灾后恢复重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按照条例要求及时公开信息。请各县(区)、市级各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加强拟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规范审签程序。去年市政府办相继下发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和规范审签程序的通知,请各县(区)、市级各部门按照规范要求,加强保密审查,按审签程序审签信息,并做好备案备查工作。
(三)采取多种形式公开信息。市发改、财政、民政、监察、审计及行业主管部门等要开设科学重建专栏,规范项目、资金、物资、监督、审计公开的项目内容,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情况通报会等公开重建情况。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相关政府信息原则上都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公开。
四、严格强化监督检查
由市政府办牵头,市政府目督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参与,适时组成检查组,对全市灾后重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对不公开、迟公开、乱公开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雅安市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