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局下达天然气价格专项调节金补助资金4648058元,专项用于我市城市公交、农村客运车辆车用压缩天然气差价补贴。日前,市财政局已将此项补贴资金下达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并将按规定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足额将天然气价格专项调节金发放到应享受天然气价差补贴的公司(车辆)。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