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把采前审核关。严格审核各单位申报的采购计划,对重点项目组织专家评审。依照有关规定,结合政府采购要求,合理确定采购方式,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二是严把招标监督关。与市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组成监督小组,联合进行资格审查,全程跟踪监督所有招标项目,确保招标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
三是严把履约验收关。对采购合同逐条检查,加盖压页章,防止串通合谋。成立联合验收组,对供应商履行合同、提供产品、工程质量等方面进行验收,达到合同规定后,才能拨付相应资金,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截止7月,市本级财政共归集单位政府采购资金6,196万元,办理政府采购资金支出234批次,实现支出8,26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