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雅安市人民政府印发《雅安市重大项目管理促进办法(试行)》。
该办法对重大项目的分类标准、申报、计划编制、项目储备、管理协调、服务保障、信息报送、项目宣传等方面进行了制度性的安排;既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四川省重点项目管理办法》保持一致,又紧密结合雅安建设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的实际,充分体现生态文明建设始终贯穿于我市各项建设的全过程,用生态文明引领重大项目建设的方向,建立重大项目“程序不减、流程优化、时间缩短”的“绿色通道”,创造性提出了变过去的“重大项目领导联系责任制”为“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使全市重大项目管理真正做到有章法,有制度,有举措,有落实,有成效,切实为重大项目的推进做好协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