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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局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雅安市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局 发布时间:2013-08-14 09:3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工作、文物保护工作、文联工作、新闻出版版权工作、广播电视和新闻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受委托研究起草有关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政策规定,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2.管理全市社会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事业。负责研究拟定全市文化事业和广播事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和监督实施;指导市直文化和广播系统的体制改革;规划、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负责全市广播电视技术发展目标、规划和实施措施的制定,组织广播电视新技术新工艺的技术改良和推广;根据国家和省市的统筹规划,对全市广播电视专用网络进行具体规划并管理,指导分级建设和开发工作,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参与拟订全市信息网络的总体规划。
3.负责推动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产业发展;受委托研究起草有关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产业发展的地方性政策规定,拟定产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创新机制、体制,营造良好的文化产业发展的市场环境,推进文化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4.组织、指导、管理全市文学、广播电视、艺术创作生产,组织创优评比;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广播电视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及艺术教育、科研事业的发展, 推进文学电视艺术创作繁荣发展;依法管理全市重大文化活动;组织、指导全市广播电视宣传、组织拟定全市广播电视宣传规划和方案协调,指导广播电视重大导论和宣传活动,并对区、县局(台)的宣传工作实施考核、审定。
5.负责全市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行政(行业)管理,依法实施相关的行政许可;负责全市文化、出版物市场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管理全市新闻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复制、发行和版权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指导区、县(市)文化、出版物市场管理和执法工作;负责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外卫星电视节目的审批上报、验收发证,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台(站)的设台、建台的审核上报及频率执照的招批、年检,换证工作,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电视节目;审查在广播电视中播出的电视剧及其他节目的内容和质量。
6.负责管理和指导市直文化馆、公共图书馆、文物和文博事业;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各类群众性文化工作;协调市级公共文化设施管理。
7.指导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人才队伍建设;受委托组织实施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行业的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8.指导和管理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等方面的对外以及与省内、外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工作。
9.领导和管理市直属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的业务活动。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3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快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2.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
3.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不断提升文化市场监管水平。
4.加强广播电视宣传管理,进一步提升广播电视舆论引导水平。
5.落实文化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发展。
6.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中国梦主题实践教育活动。
7.科学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迅速启动部分项目。
二、部门概况
雅安市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3年雅安市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7742.2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955.95万元(其中:417.14万元为市广播电视台纳入预算内管理的收入),上年结转收入5786.2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742.23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7004.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50.08万元,医疗卫生103.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49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雅安市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文新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雅安市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雅安市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文化体育与传媒,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金熊猫”文学艺术奖励;广播电台发射台运行经费,市图书馆购书经费,川剧团流动舞台车维护费经费,电视台广播收入安排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附件1
2013年部门收支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
1955.95
一、一般公共服务
 
 
 
四、科学技术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
7004.79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78.93
 
 
            事业单位离退休
371.15
 
 
七、医疗卫生
 
 
 
        医疗保障
 
 
 
            行政单位医疗
26.77
 
 
            事业单位医疗
77.1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
83.49
收入合计
1955.95
支出合计
7742.23
上年结转和结余
5786.28
 
 
收入总计
7742.23
支出总计
7742.23

 


附件2
201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 目
合 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备 注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
1218.51
740.51
478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
0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0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78.93
178.93
 
 
            事业单位离退休
371.15
371.15
 
 
        医疗保障
0
 
 
 
            行政单位医疗
26.77
26.77
 
 
            事业单位医疗
77.1
77.1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
0
 
 
 
          住房改革支出
0
 
 
 
              住房公积金
83.49
83.49
 
 
二十二、其他支出
0
 
 
 
合计
1955.95
1477.95
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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