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管委会、各企业:
“4·20”芦山强烈地震发生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园区管委会、各企业始终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积极投身于抗震救灾工作中,为夺取抗震救灾阶段性重大胜利作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弘扬抗震救灾精神,园区党工委决定在“七·一”表彰一批优秀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在抗震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现就做好园区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园区党工委所属各支部、全体中共党员和园区参加抗震救灾集体及个人。
二、表彰名额
优秀基层党组织4个,优秀共产党员8名;抗震救灾先进集体5个,抗震救灾先进个人12名。已获市级及以上基层优秀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抗震救灾表彰的集体及个人不重复推荐表彰。
三、评选条件
优秀基层党组织评选条件: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园区党工委的各项决议。不断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在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中,取得较突出的成绩,党员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在日常工作中,密切联系群众,及时了解、反映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群众办实事、好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得到党员群众的拥护。本单位无违法、违纪行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创建和谐园区作出突出贡献。
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自觉维护群众利益。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工作业绩突出,在群众中威信高,党性强、作风正,严格要求自己,模范执行各项规定,认真完成组织交付的各项任务,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无违法、违纪行为,为园区党建工作作出重要贡献。
抗震救灾先进集体评选条件:本单位无违法、违纪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各项政策。在抗震救灾斗争中,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园区党工委关于抗震救灾部署和要求,视灾情如命令、视时间如生命,行动迅速、组织有力,在抢救人民生命财产、安置受灾群众、灾后快速恢复生产等方面成绩显著,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信赖和赞誉。
抗震救灾先进个人评选条件: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4·20”地震期间,积极投身抗震救灾工作,在组织领导抗震救灾中,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指挥有方,身先士卒、敢打硬仗,表率作用突出,工作成效显著;在抢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中,奋不顾身、冲锋在前、舍己为人、模范带头,为夺取抗震救灾阶段性重大胜利作出重要贡献;在生产自救中,吃苦耐劳、甘于奉献、最大程度的降低了地震灾害带来的损失,得到组织认可和群众赞誉。
四、评选方法和要求
(一)评选推荐工作采取园区各支部申报优秀基层党组织,各支部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企业申报先进集体,各支部(未成立党支部的企业由工会)推荐先进个人,园区党工委对申报对象进行统筹、确定。
(二)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群众路线,接收群众监督。各支部要采取民主推荐、组织审查的方式进行。
(三)做好评选表彰的宣传工作,使评选推荐工作成为发现先进、宣传先进、学习先进的过程。通过评选活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让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园区管委会、各企业要认真做好本次推荐评选表彰工作,及时上报报批表,要确保内容真实,文字简练、字迹清晰。报批表接收截止时间:2013年6月20日。联系人:刘思材,联系电话:0835-3227806,13684461515。
五、奖励办法
由园区党工委对受表彰基层党组织授予“园区优秀党支部”称号,对受表彰党员授予“园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园区党工委对受表彰集体授予四川雅安工业园区“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对受表彰先进个人授予四川雅安工业园区“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特此通知
附件:1.基层优秀党组织报批表
2.优秀共产党员报批表
3.“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报批表
4.“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个人报批表
中共四川雅安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
2013年6月7日
附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