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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源县公安局“三个到位”强化汛期民爆物品安全管理

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3-08-08 10:5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入汛以来,汉源境内出现持续强降雨,多处山体发生坍塌。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精神,为确保灾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平稳,严防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汉源县公安局提前预警、周密部署,以“三个到位”举措全面加强汛期民爆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

一、及时动员部署,确保工作安排到位。一是在汛期来临前,多次召开涉爆单位安全整治动员部署会,通报了全国各地因监管不到位引发涉爆案事件的相关情况,对汉源县汛期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二是要求民警和全体涉爆从业人员充分认识到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层层落实业主、管理人员的相关责任,切实抓好汛期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深化日常监管,确保安全防范到位。一是结合当前开展的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以全面检查涉爆作业单位、全面检查涉爆物品环节管理、全面开展涉爆重点地区整治、全面收缴非法危爆物品等“四个全面”为标准,进一步强化“涉爆单位每日查、派出所每月查、治安大队季度查”的民爆物品安全检查“三级检查机制”,加强涉爆单位日常安全监管,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二是加强汛期民爆信息掌控力度,将现场检查与网上巡查相结合,安排专管民警每日对涉爆单位上报库存、系统显示剩余库存、民警抽查实际库存进行核对,确保民爆物品帐物相符,流向明确、底数清、情况明,形成汛期民爆物品监管动态机制。三是针对民爆物品储存库房多处于山区,易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实际,督促、指导涉爆单位在汛期来临前全部完成地质灾害评估和防雷设施检测工作,增强地质灾害预报、预测及预防能力,全力防范地质灾害可能带来的影响,确保民爆物品“不流失、不被盗、不炸响”。

三、加强应急处置,确保隐患排除到位。一是要求各涉爆单位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完善汛期应急预案,增设警示标牌,准备好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提升从业人员在突发情况下的自救逃生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二是与气象部门加强联系,及时了解预警信息,通过手机短信、民爆QQ群等平台进行发布,提醒涉爆单位加强值班巡查,全力保障从业人员及涉爆物品安全。三是在汛期来临前,对汉源县涉爆单位进行地毯式清查,及时发现、整改安全隐患,对短期内不能整改的,及时安全转移或销毁,截至目前,共计销毁雷管7720发、炸药6216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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