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遏制辖区各灾区群众安置点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确保火灾形势平稳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宝兴县公安局立足辖区实际,突出“三个加强”,全力做好灾区各安置点消防安全工作。
一是加强各安置点消防安全培训力度。利用电视、手机短信、微信等媒体,宣传普及火灾预防、初起火灾扑救及逃生自救常识,加强对安置点群众的教育引导;派遣专业人员深入各安置点,对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维护保养和注意事项等作现场指导,进一步提高了灾区群众安置点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截至目前,已在灾区安置点张贴消防宣传标语、温馨提示400余幅,开展消防安全讲解45次。
二是全方位、总动员,加强防火安全巡查。全方位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安置点消防工作,组织志愿消防巡查队,着重发动安置点群众积极参与消防安全管理,配合驻点干部落实消防安全巡查,实现安置点防火监督巡查力量最大化;驻点干部坚持24小时不间断巡查,尤其加强重点时段巡查力度和密度,实时提醒群众注意用火、用电安全;全面掌握各安置点消防隐患,及时消除了各安置点群众反映的火灾隐患,进一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时时“回头看”,防止安全隐患回潮反弹,避免整治—回潮—再整治恶性循环。
三是加强执勤战备,构筑灭火应急救援安全防线。立足“灭大火,打恶仗”,从思想认识、战备训练、实战演练等方面,切实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开展实战演练,提升民警技战术水平和灭火救援指挥员灭火指挥能力;采取夜查、日查、定期检验与随机拉动、接警调度、实地抽查、无预案演练等方式,切实提高官兵执勤备战意识和实战能力;加强对执勤车辆、器材装备的维护保养,定期对灭火药剂、救援物资、防护装备、车库保温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所有器材装备随时处于良好战备状态,保证满足灭火救援作战需要,进一步提升队伍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