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汛以来,受持续强降雨影响,震后汉源地质灾害频发,防汛抢险形势严峻、任务繁重。为进一步抓好防汛减灾工作,确保应急条件下队伍“精气神”,扎实推进队伍职业化、正规化建设,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汉源县公安局在防汛抢险决战决胜之际,采取四项措施,狠抓内务管理、促进日常行为养成,激发民警恪尽职守、不怕牺牲、攻坚克难、服务群众的奉献精神,全力投入防汛抢险和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工作。
一、抓领导,确保从上到下、人人有责。一是落实分管领导职责,明确分管领导是分管的所队室内务管理第一责任人,承担相关工作的职责和任务的检查落实。二是落实中层干部职责,明确中层干部是所在单位的具体责任人,承担内务管理一切直接责任,要求中层干部严格执行一岗双责相关制度,把内务管理作为“三化建设”最基本内容抓细、抓实。三是落实民警责任,按照省公安厅要求,细化民警问责制度,确保在落实上不打折扣,实现日常养成和内务管理明显提升的工作目标。
二、抓细节,确保顽症痼疾得以根治。针对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痛下决心、根治顽疾。一是开展内务管理自查整改活动。各所队室按照内务管理要求,开展环境卫生、标识标牌、着装、车辆等自查,注重细节、限期整改。二是召开内务管理现场会。组织全局中层干部到富林西城派出所参观学习,现场交流内务管理和日常养成的经验、措施,结合自身实际有效整改。三是发挥机关引领示范作用。局机关所队室严格按要求规范日常养成和内务管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落实省公安厅四项要求,为基层树立榜样,达成内务管理更规范、机关秩序更有序的目标。
三、抓制度,确保形成管理长效机制。一是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确保条线保障有力。对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重点工作进行梳理,要求民警认真学习,熟记于心,尤其是对省公安厅“四项规定”,务必“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二是认真梳理汉源县公安局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对管理制度、工作制度、纪律要求、行为规范,特别是对值班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卫生制度等10余项规章制度,结合当前实际,进一步完善细化。三是在局机关和基层所队实行值班长制度。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接受群众报警、信访、求助,监督检查民警到岗到位情况、内务管理等情况要填写进值班日志,检查情况将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四、抓督察,确保督责到位、追究到位。一是局领导多次率县公安局纪委、督察部门对基层所队进行暗访督查,将内务管理存在问题和先进做法摄像固定、适时播放,促后进赶先进。二是责成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对工作局面打不开、工作措施不得力、工作成效不明显的所队室主要负责人严肃问责;对多次发现问题被通报的实行停职处理,严格兑现奖惩。三是通过严格管理,增强“警察特质”教育和队伍执行力,确保各项公安工作全面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