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主动研究思考。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思想、状态和工作上做一次全面梳理和检查,积极主动投身灾后科学重建。认真研究中央、省出台的各项灾后科学重建政策特别是财税优惠政策,积极支持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申报工作,主动牵线搭桥,及时跟进服务,尽最大努力争取各方支持。
二是主动跟踪推进。全力做好重建资金保障工作,统筹安排,把握进度,优先保障城乡住房、学校、医院等公共基础服务设施和交通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要。充分发挥财政在整合资金、引导社会投资、执行财税优惠政策方面的作用,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全力支持灾后科学重建。
三是主动靠前监管。密切配合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对重建资金使用和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检查机构、投资评审机构的作用,主动靠前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加强县(区)财政工作指导,全力支持和帮助基层提升管理水平,确保重建资金发挥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