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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助推农民工实现中国梦

来源:雅安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3-07-26 12:4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中国梦,大家的梦,农民工也有自己的梦。作为一个普通的农民工,他们的梦想就是:外出就能打上工,做工后能得到应得的工资。但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件时有发生,如何维护民工的合法权益,实现民工的梦想?法律援助为民工托起了心中的梦。

  家住汉源县xx乡的张某等6个农民工兄弟从2013年农历正月十九开始,在某用人单位汉源县某矿井处从事下井采矿作业,一直工作至2013年四月底。经结算,张某等6个农民工共应得工资90000元。用工单位以资金周转紧张为由,向张某等人出具欠工资书面依据一份,承诺于2013年5月30日一次性将工资款给付清。张某等人左等右盼,一直到约定期满的次日(即2013年6月1日),仍未拿到用工单位给付的工资。张某等6人只好相约到用工单位找相关负责人员催讨,该用工单位相关负责人员故意躲避,不见面,甚至不接电话,企图继续拖延未付工资。张某等6人急等拿到工资后用于春耕施肥、家庭开支等,只好到处寻找该负责人,可连续寻找三天后毫无结果。张某等人心急如焚,遂于2013年6月4日来到汉源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汉源县法律援助中心赓即启动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当即受理了张某等6人的申请,迅速指派汉源县富林法律服务所办理该案。承办该案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张忠亮同志当日接到指派后,中午饭都未顾得上吃,马不停蹄地调取了用工单位的基本信息、整理好证据材料,拟好6份起诉状后当即将诉讼材料送到了汉源县人民法院立案。之后,张忠亮同志又积极与人民法院进行沟通请求及时为张某等人追讨工资。

  2013年6月8日,该案在汉源县人民法院调解成功,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由用人单位支付张某等6人未付的90000元工资,用人单位当场给予了兑付。该案从受案至结案仅历时5个工作日,张某等6个农民工兄弟喜笑颜开,真诚地与办案人员张宗亮同志握手道谢,连声说:“感谢党和国家政策好、感谢法律援助效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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