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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政协开展社区矫正专题调研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3-07-26 12:3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4月15日至18日,7月8日至11日,由市政协副主席杨凯领衔,由市法学会、市政协、市司法局相关人员组成的调研组,分别赴宝兴、芦山、名山、天全、汉源、荥经、雨城开展社区矫正专题调研。各县(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政协专业工作委员会、部分驻县(区)的相关市政协委员应邀参加了调研活动。

调研组通过问卷调查、查看档案、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调研。调研中,先后深入19个基层司法所、21个村(社区),召开30余次座谈会,查看100余卷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分别对10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和100余名社区矫正志愿者发放调查问卷共200余份。分别听取了县(区)、乡镇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基层村(社区)当前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意见和建议。基本掌握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情况以及队伍建设、经费保障、执法权限配置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调研组指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区矫正制度,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客观需要,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必然要求,是改革完善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内容。建议市、县区党委政府加强领导,各政法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要通过多渠道呼吁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为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的规范化建设提供法制保障。

一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职能部门特别是法、检、公、司要牢固树立现代理性主义刑罚理念,深入学习刑法修正案(八)、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对社区矫正制度作出的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颁布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切实做好学习宣传贯彻施行工作,充分体现和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统一性和权威性。通过学习宣传,使全社认清社区矫正的社会化特征,广泛动员基层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对社区矫正人员教育矫正的社会合力, 提高矫正效果。切实做好帮扶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和落实各项帮扶政策。

二是加强领导,强化保障。认真贯彻实施刑法修正案(八)和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规定,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 市、县区政法委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协调会议制度等,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县区司法局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助配合、司法所具体执行”的工作格局,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方向正确、规范有序。市、县(区)司法行政部门要积极主动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主动与有关部门衔接,推进落实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经费、装备等保障机制。

三是创新举措,提高实效。牢牢把握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性质,严格依法执行社区矫正刑罚,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定条件和程序,严格进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报告制度,加强检查考核,创新监督管理方式,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加强队伍培训,探索建立“片区社区矫正执法中队”解决司法所无人执法的问题。推进雅安市探索建立的“特殊人群风险性评估暨重新社会化机制”建设,增强教育矫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社区矫正正反典型案例的宣传,进一步提升对社区矫正人员教育工作的实效, 继续做好分类管理服务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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