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李蓉率队检查指导市公安局“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彭静波陪同检查。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李蓉一行通过实地考察、听取汇报、审核材料等方式,对市公安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的了解,李蓉副部长高度评价了市公安局在“省级文明单位”创建中所做的努力,对市公安局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开设道德讲堂、文明餐桌、文明细胞创建等工作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的创建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进一步完善资料,认真按照《四川省省级文明单位测评细则》的要求,逐条梳理,查漏补缺。二是进一步凝练汇报材料,在体现时代特色和公安特色上下功夫。三是加大机关环境整治的力度,特别是食堂和卫生间周边,要专人负责清扫,时刻保持整洁、优美的机关工作环境。
彭静波副局长代表市公安局党委,对李蓉副部长一行对市公安局“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给予的指导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就圆满完成省级文明单位迎检工作提出五个要求:一是进一步做好档案资料的归档工作,较为详实、全面反映近年来公安工作的做法和成效。二是进一步打磨汇报材料。机关党委要从材料的深度和特色上入手,比照《四川省省级文明单位测评细则》有的放矢的拟写汇报材料。三是加强机关文化活动场所建设,民警心理健康中心、健身房等场所要进行改造完善。四是加强机关环境卫生整治。机关食堂、停车场、办公楼道和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整治,做到车辆停放有序、办公区整洁优美、机关食堂清洁卫生。五是机关全体民警要加强对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认识和了解,做好抽查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