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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消委会2013年第二季度消费投诉分析

来源:雅安市工商局 发布时间:2013-07-24 09:5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投诉基本情况
2013年第二季度,雅安市各级消委会共接待消费咨询492人次,受理各类消费者投诉97件,较去年同期下降334件,调解处理97件,调处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7万元。
本期投诉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雅安发生“4.20”地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各行各业受到严重影响,特别是旅游业首当其冲,来雅安旅游消费的外地游客少了。“5.12”汶川大地震后,旅游业几乎瘫痪了整整一年多的时间,雅安现在也就处于这种状况,旅游行业的商家多转行或关门;二是通过法律宣传、消费警示,进一步提高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三是各级工商部门开展一系列的市场专项整治,使商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得到规范。
二、投诉热点分析
以下两表可以看出,与比年同期相比,商品类投诉和服务类投诉所占的比例基本持平,商品类投诉比例多的是家用电子电器类、服装鞋类、日用百货类、房屋及装修建材类。服务类投诉主要集中在公共设施服务和销售服务上。
1.受理投诉性质表                  单位:件

投诉性质
投诉数量
占受理总量
较上年同期增减
质 量
37
47%
↓27%
价 格
7
9%
↓30%
合 同
4
5%
↓100%
售后服务
3
4%
↑25%

2.受理投诉类表                            单位:件

投诉类别
投诉数量
占受理总量
较上年同期增减
家用电子电器类
17
22%
↓76%
服装鞋帽类
17
22%
↓63%
食品类
10
13%
↑34%
烟、酒和饮料类
5
6%
↑91%
房屋及建材类
4
5%
↓71%
日用商品类
3
3%
↓88%
农用生产资料类
2
3%
↓60%
生活、社会服务类
12
15%
↓81%

从消费投诉类型分析,家用电子电器类、服装鞋帽类和食品类排名靠前。从消费者投诉性质看,主要存在质量、价格、售后服务问题;手机及其附件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蔬菜、水果类商品的短斤少两;肉制品、奶制品过期变质。
三、投诉重点分析
本期统计数据显示,质量和价格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食品类和生活社会服务类,所占比例较大。
(一)家用电子电器类17件
1.移动电话投诉6件,主要反映在移动产品质量存在问题。引发其消费纠纷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有的厂家为了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设计时将多种功能综合于一机,消费者在使用时未能掌握各种功能的使用规律,稍有不慎就使手机产生故障;二是仍有少数商家受利益驱使,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三是还有一些商家的手机维修不按“三包”规定执行,为了眼前的利益,不按法规办事,恣意侵犯消费者的权益。售后服务不到位,突出体现在服务态度差,不做维修记录。手机经营者以消费者使用不当为由不及时修理,使手机“三包”制度得不到严格执行等。
2.家庭小家电投诉2件,存在质量问题。
3.其他商品也同样是质量问题比较突出。
(二)服装鞋帽类17件。其中:服装投诉15件,所占比例较高,主要是染色牢度不符合要求,色牢度差,服装碰到水、汗渍等时,服装就脱色,如果被皮肤吸收就严重影响身体健康。
(三)食品类投诉10件。1.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食用油、肉及肉制品、水产品、乳制品等出现产品质量不合格、生产日期过期、包装损坏、价格不合理、不公平交易等现象,给消费者基本生活造成影响;2.保健品质量不合格,或将食品当作保健品、保健品当作药品向消费者推销,致众多消费者集体上当受骗
四、消费提醒
针对本期投诉热点和难点,提醒广大消费者要不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一是消费者要多掌握商品知识和消费常识,按照说明书要求安全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警惕“美丽”谎言的诱惑,应货比三家,理性文明消费;二是从自身需要出发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不要贪图一时便宜,尽量不要到无门店处去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要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好的商店,并注意保存发票等相关消费凭证和维修单据。同时,商家应自觉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责任,诚实守信、规范经营,为消费者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勇于担当,及时化解纠纷,为消费者增添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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